走了馬道立,來了張舉能!香港近年來嘅司法亂象頻生,可以得到改善嗎?張舉能剛履新成為香港回歸以來第3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司法亂象能否通過改革有所改進,目前無疑言之尚早。事實上,去年對司法機構嘅投訴急升,無疑反映市民覺得公義未能彰顯,因此唔少司法界和社會輿論都強調改革刻不容緩。
張舉能指出,司法獨立是指法官不應受外界不當影響,而司法公正無私,則要求法官不為個人在政治或其他觀點或信念所左右,只按法律斷案。講就易,好似壹傳媒黎智英涉刑恐東方報業集團記者一案,整個過程有相片有錄影,表面證據簡單顯淺,卻要東方鍥而不捨連發17封信,案件拖近3年才正式落案起訴,真係天若有情天亦老吖!更不可思議嘅係,案件初時表證成立,後來又判罪名不成立,兒戲到恍如玩泥沙!案件引起輿論嘩然,律政司不得不在去年9月17日即該案上訴限期嘅最後一日先提出上訴,惟有關上訴聆訊至今仍未有任何進展!阿哥,遲來的公義已被質疑非公義,依家一味係咁拖,對受害記者造成嘅困擾實難以估計,亦十分不公平,難怪有學者及時事評論員質疑黎智英背後是否涉保護傘或後台包庇。
張舉能話法官斷案必須客觀專業,不為個人在政治或其他觀點或信念所左右,只按法律斷案。法官對待法庭每個人,言行上必須一視同仁,而公眾對法官公正無私寄予極高期望,因此法官必須自我克制,予人公正無私觀感。這段話說得擲地有聲,可是就黎智英涉刑恐記者案,吾人見到的盡是法律嘅公平正義全失,所謂「司法獨立」竟是「司法獨大」!張舉能強調法官必須自我克制,這只是他個人主觀願望,客觀係人難免有偏見,法官係人自是難免有個人偏見,是以設量刑委員會實有必要,今張舉能堅拒之,無改革勇氣,令人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