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籍法明令不容許雙重國籍,香港起草《基本法》時接納BNO為旅行證件,本來是權宜之計,現在既然英國單方面更改BNO身份,中港拒絕接納順理成章。為了針對英國違背承諾,給予BNO持有人英國居留權,葉劉淑儀建議中央和特區政府修改容許香港居民擁有雙重國籍有關法例,逼在港擁有外國國籍人士作選擇,如保留外國國籍者將失去居港權和香港的投票權。
中國基本上不承認雙重國籍,在草擬《基本法》時,香港採模糊政策,接受擁有外國護照人士以中國籍身份居港,把外國護照視為旅遊證件,聲明這些外國護照的持有人不受簽發護照國家的領事保護,中方其實已作了讓步,既避免大量持英國簽發BNO的香港居民離港,也吸引已移民外國取得外國國籍的原香港居民回流。這個權宜政策基本上成功,取得一定安撫作用。
現今英國改變BNO的居英資格,只是英國內部改變入境管制,雖然背棄對中國的承諾,中方可作的回應不多,取消香港對BNO作為旅遊證件的承認,視之為一般英國國民護照,是可行策略。一旦實行,即是要求BNO持有人需要簽證才能入境香港,逗留時間有限制,在香港就業需要向入境處申請批准,同時取消選舉權和被選權。至於有人擁有BNO但不在港出示,也就可以不理。
是否應該因為英國單方面放鬆BNO居英權,而在香港特區全面抓緊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的政策呢?我看不必。除了英國,並未有其他國家有針對香港人入境和居留更改政策,所以中國沒有需要作任何回應。不少持加拿大和澳洲護照的港人決定回流香港,不見得對香港局勢發展有何不利影響,無謂牽一髮動全身。香港不少富豪及大機構管理人員都持有外國護照,犯不着為了對付英國單方面改變BNO的居英資格,弄到一向在香港行之有效的港人國籍模糊政策全面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