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地鴻爪:司法換湯也要換藥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換人,馬道立走人,張舉能上任,表現有待評價,然而他面對的是荊棘滿途,各界要求司法改革之聲不絕,馬道立在任10年,制度毫無寸進,令人爭議的判決一宗接一宗。去年有關於司法投訴截至去年9月30日,多達4,700宗,比前年增加接近12倍,市民對司法機構的不滿,逼近臨界點。

多宗激起民憤的案件都涉及大漢奸黎智英,遠的包括獲律政司放生的非法佔中案及黑金秘捐案件。2017年黎智英在維園六四集會涉嫌刑事恐嚇東方報業集團男記者,有相有片有人證,但起訴一再拖延,受害人曾17度去信律政司要求交代案件進度,告定唔告都要有個決定,但律政司態度迴避,回應都是敷衍態度,拖延3年多,去年2月尾才正式起訴。案件8月開審,表面證供成立, 法庭判黎智英無罪,引起各界質疑,要求律政司從速上訴,伸張正義,但律政司好整以暇,在14天上訴限期最後一刻才提出,案件至今仍然未有下文,會否又再拖延3年呢?

律政司與法院都是司法制度不可或缺的一員,法庭面對輿論壓力,律政司亦難逃避責任。最近區域法院法官在判案時大吐苦水,說控方許多時未能給予法院協助,未能指出錯漏,等案件判決後卻又提出上訴,令到原審法官給上級法庭批評,斥責律政司是鐵板一塊,暗批應該改革。

法官批評控方甩漏,時有所聞,並非新鮮事,五十步笑一百步,都不是一件光彩的事。4,700宗投訴,只是冰山一角,其中九成涉及同一名法官,只是因為他的言論比較出位,成為眾矢之的,掩蓋了其他問題,不代表別的法官判決沒有可爭議之處。如果沒有輿論壓力,律政司會否偷懶不提出上訴,亦難預料。君不見黎智英刑恐記者案,律政司都拖到最後關頭,如此懶散,不單止制度要改革,人事方面亦要大換血,換湯也要換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