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說過,「天下大亂,達到天下大治。」《港區國安法》實施,特區正式揭開新一章,國務院隨即頒布新人事任命,特首辦主任陳國基獲委任為港區國安委秘書長,與此同時,警隊新成立的國安處亦備受矚目。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接受東方獨家專訪,披露國安處細節,不僅地位是警隊六個處之中最高,人手財務更會保密,務求做到滴水不漏,嚴正維護國家安全。香港回歸廿三年,亂足廿三年,去年的反修例黑暴更是天下大亂,現在是時候撥亂反正,迎來天下大治。
李家超接受本報專訪時透露,新成立的國安處將是地位最高、重要性最大的警隊部門,人手財務保密,不對外披露。眾所周知,警務處原設五個處,分別為行動處、刑事及保安處、人事及訓練處、監管處以及財務、政務及策劃處。新增國安處後將擴至六個處,初時國安處人手編制約二百人,之後會陸續增加,由一名副處長掌管,職級是警隊六處最高,部門有權搜查、凍結及充公財產,經特首批准還可截取通訊及秘密監聽,且可動用飛虎隊、爆炸品處理課等,保安局負責協調,海關、入境處均要待命配合,權力極大,這也是該處備受重視的原因。試想想,國安法要有效執行,執法主力的警隊必須是「有牙老虎」,如臂使指,劍及履及,調查涉及國家安全的罪案絕對不能有太多掣肘,一旦連撥款都讓反對派攙一腳,只會添煩添亂。由此可見,人手財務保密不是黑箱作業,而是有實際需要,避免讓立法會政客插手和拉布阻撓,完全合情合理合法。
當然,欲加之罪,何患無詞。國安法生效後,反中亂港的空間幾乎已經沒有,反對派惟有轉移視線,企圖以妖言惑眾再掀暴亂,當中所謂的「白屋」便被他們大做文章。過去港英時期,警隊設有政治部,並在港島摩星嶺設有拘留所,俗稱「白屋」,能任意且長期拘留被視為危害港英政權人士及間諜。現在警隊設立國安處,便被反中亂港政客及傳媒亂扣帽子,言之鑿鑿指會重設類似「白屋」的拘留所無了期扣押疑犯,極盡危言聳聽之能事。不過,李家超斬釘截鐵澄清,涉嫌干犯國安法的被捕人士,拘留程序與現行的刑事案件沒有分別,同樣為最多拘留四十八小時,也沒有「白屋」,正面摑了反對派一巴掌。
事實上,反對派出於政治需要,也是天性使然,逢港府必反,逢中央必抹黑,已到了無所不用其極的地步。今次中央動真格落實港區國安法,已叫這些洋奴漢奸大吃一驚,原以為可以借外國施壓逼中央收回成命,卻沒料到中央決心極大,不容動搖,無計可施之下便索性「噏得就噏」,既利用「白屋」說事,又胡說一國兩制已死,其實公道自在人心,只要港府企硬,由高官到執法再到司法皆揸正來做,讓一國兩制重回正軌,行穩致遠,外部勢力沒有口實,想實施長臂管轄也難,還愁本地政客玩出花樣嗎?連孫悟空都逃不出如來佛祖的五指山,這些反華蒼蠅又怎麼可能逃過中央的天羅地網?
再說,來說是非者,便是是非人。港英時期既有政治部又有「白屋」,反對派不說沒有人權,現在的港區國安法相對港英時期的法例已是寬鬆許多,他們反而不斷抹黑,這些政治渣滓根本沒有公信力可言,何況國安法只針對小撮叛國禍港的洋奴漢奸,普羅市民根本毋須自亂陣腳。而高官面對傳媒對法例作出解說,開誠布公,正是讓反對派謊言不攻自破的最有效方法。吸收了去年修訂《逃犯條例》解說不力的教訓,今次高官顯然嚴陣以待,加上中央在港設立國家安全公署,監督、指導、協調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李家超更直認國安公署有廣泛的情報搜集網絡和更高分析水平,視野更闊更高,有助香港了解全局,執法事半功倍。
必須強調,儘管國安法讓市民看見重回正軌的曙光,但特區亂象由來已久,外部勢力早在回歸之前已廣布暗樁地雷,人們不會天真地以為,有了國安法就能一了百了,尤其是百足之蟲死而不僵,港區國安法生效後的首個七一,縱然洋奴漢奸個個龜縮,無奈無知者無懼,暴徒依然上街打砸搶燒。最令人髮指的是,有落單警員在銅鑼灣執法時遭多名暴徒搶犯及暴打,當中有人取出利器猛力插向警員左臂,登時血流如注。從暴徒對警員行兇極之喪心病狂、無法無天觀之,這些人對國安法仍是無感,並未產生阻嚇力。該名行兇暴徒犯下彌天大禍後甚至漏夜乘機欲着草到倫敦,幸好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就在飛機起飛前十分鐘遭警方登機拘捕,大快人心。
搗亂、襲警、潛逃,已成暴徒慣技,他們以為一走了之便不用負上法律責任,原因不難理解,正正是司法慈悲為懷之過。實際上,今次已非首次有暴徒畏罪潛逃,更多人早已逃之夭夭,有的逃往台灣,有的逃往荷蘭,有的逃往美國,有的逃往德國,要不是法庭定下的保釋條件過分寬鬆,連旅遊證件都不用交出,暴徒豈有輕易逃脫之理?在現行的司法系統下,「警察拉人,司法放人」已成常態,對止暴制亂的打擊極大,港區國安法必須堵塞司法放人的漏洞。警隊在黑暴爆發以來一直忠誠可靠,只要持續改善圍捕策略,加強包抄戰術,暴亂當可遏止,唯獨律政司令人心生疑慮,特別是司長鄭若驊醜聞纏身,其身不正,連頭號漢奸黎智英的政治黑金案也放生不誤,國安法生效後依然鮮少出來個別面對傳媒解說,由律政司專責檢控涉及國安法的案件,實在難以予人信心。
不管怎麼說,物不至者則不反。如果說這場黑暴還有一點正面意義,那就是讓香港有一次浴火重生、亂極而治的機會。十名在七一當日涉及國安法被捕的暴徒,以及襲警潛逃事敗的暴徒,司法必須速審重判,以儆效尤。律政司是否可信,司法放人是否已被堵塞,這將是試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