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立法日 漢奸逃散時

去民之患,如除心腹之疾。今日是香港回歸廿三周年,若問市民此刻感想,當感恍如隔世。回想一年前的同一日,整個香港一片黑暗,港獨氾濫成災,到處都有暴亂,經濟民生一蹶不振,直到個多月前中央提出《港區國安法》,即時起了震懾之效,終於看見撥亂反正的曙光。

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全票通過港區國安法並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主席令予以公布,正式實施。觀乎一班牛鬼蛇神紛紛作鳥獸散,當知此法真的擊中他們要害。

大難臨頭 各自分飛

繼壹傳媒黎智英哭喪着臉預言自己有比坐監更嚴重後果、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忽然反港獨擁廿三條、「民主阿婆」陳方安生借喪女事件乘機收山後,三名小漢奸黃之鋒、羅冠聰、周庭亦不失時機地公布脫離香港眾志,有人明言害怕「十年起計的政治牢獄」,有人坦言「難料自身安危」,有人索性不再參與「國際連結工作」,貪生怕死表露無遺。而香港眾志在三名骨幹逃竄後,亦因難以運作而宣布解散。至於其他港獨組織、學生組織、暴亂派組織甚至龍頭黃店都爭相解散和退出,當日所謂的「核爆也不割席」提也不再提,讓人見識何謂大難臨頭各自飛。

不出手則已,一出手驚人。港區國安法包括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恐怖活動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安,其中分裂國家及顛覆國家政權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而在三個特定情況下中央更可保留管轄權。顯而易見,大小漢奸每罪皆中,「送中」隨時一語成讖,黎智英更灰頭土臉認定條文為他量身訂造,在這樣的情況下,無膽匪類在法例生效前夕一哄而散不足為奇。正如有港區人大常委斷言,法例生效後要起阻嚇和防範作用,令以前搞事的人不敢再搞事,條文從緊從嚴已是寫在牆上。

樹倒猢猻散,牆倒眾人推。看到黃之鋒等人嚇到腳軟,更證法例震懾力驚人。惟最耐人尋味的是,黃之鋒等人之前還在口硬,聲稱「未戰先降,絕不是我的選項」、「一息尚存,抗爭到底」、「保留國際戰線血脈」,甚至一臉囂張揚言為國際擬定制裁中港官員名單,還打着香港眾志的旗號籌款,覬覦立法會議席。這些都是不久前他們寫在「臉書」和面對鏡頭的豪言壯語,不過短短時日即倉皇辭廟,原因是甚麼?

眾所周知,黃之鋒等小漢奸和黎智英一樣都是「為美國而戰」,一年到晚往歐美跑,以獲得美國政客接見為榮,以出席聯合國唱衰「一國兩制」為己任,明目張膽勾結外部勢力顛覆國家搞亂香港。當中黃之鋒更是新生代漢奸中最受美國青睞,曾被美媒捧為「風雲人物」、「大思想家」。而從事分裂國家活動、煽動暴亂在在需財,網上甚至傳聞他以大筆現金購入豪宅,背後金主是誰呼之欲出。

勾結罪證 恐被掌握

然而不要忘記,外部勢力既可利用大小漢奸以華制華,同樣可以在有政治利益的情況下,對這些棋子棄如敝屣。歷史總是驚人地相似,想當日,美國利用庫爾德族對抗伊斯蘭國,承諾會為他們建國,如今庫爾德族落得甚麼下場,全世界看得一清二楚。今日一眾洋奴漢奸面臨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隨時可以「送中」的港區國安法,長期以來與外部勢力勾結的電話錄音、電郵通訊、錢銀往來等證據不可能完全沒有痕迹。如果說,有人懼怕被洋主子出賣,甚至擔心有關罪證已掌握在中央手裏,因而急急金蟬脫殼,連一手創辦的政黨也毫不猶豫放棄,雖不中亦不遠。

值得注意的是,中央既在香港設立「駐港國安公署」及「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又指明由特首選定審理國安法的法官名單,一定程度上確保司法不為外部勢力代理人所插手,看似面面俱到。最怕政府內部陽奉陰違,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便揚言檢控工作不受任何干涉,駐港公署不能指導他們,可知即使立了法、落了戶並不等於萬事大吉。加上外部勢力虎視眈眈,美國兇神惡煞對中港作出制裁,更多更大的挑戰還在後頭。

當然,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回歸廿三年,香港亂足廿三年,今日終於迎來了國安法,有望揭開特區新一章,有人形容為二次回歸,絕非誇張。面對國際形勢波譎雲詭,群狼環伺,人們不會天真地以為,有了一條國安法香港就能回復平靜,但只要中央下定決心,沒有事情是做不到的。從一窮二白躍升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從小米加步槍在韓戰擊退美軍,當知全世界最不能輕視就是中國的決心。現在,就看中央如何執法,切切實實去除心腹大患。

可以說,中央決心留島不留人,港區國安法就如懸在洋奴漢奸頭上的一把刀,能走好走,割席快手,否則後悔已經太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