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常說,「政治問題政治解決」。對於香港這場持續五個多月的風波暴亂,當局首先要強硬平息暴亂,就是「政治解決」;其次,對參加暴亂的暴徒和幕後黑手嚴正執法,就是「政治解決」;其三,在強大聲勢震懾下,盡快且具體的落實中央全面管治權包括二十三條立法,就是「政治解決」;其四,在香港行政、立法、司法領域「清理污泥濁水」,就是「政治解決」;其五,在教育領域,從人事到課程、到教材、到管理,以愛國主義教育為主導,排除一切反國家、反民族的異端邪說,就是「政治解決」;其六,對媒體、互聯網限制一切鼓吹分裂國家、香港獨立、賣國求榮的言論和煽動,以刑事罪、觸犯國家安全罪懲之罰之,就是「政治解決」。
說到「政治問題政治解決」,鬥爭的雙方總是各有不同的「解決方案」。反對派對這場政治暴亂的「政治解決」方案,首先是「五大訴求,缺一不可」,主旨是對暴亂和暴徒們不得追究刑責,還要成立所謂「獨立調查委員會」,追究警察「濫用武力」,追究特區政府修訂《逃犯條例》的責任;其次是通過這些「追究」廢掉警察的執法功能,打掉政府的管治權,乘機奪權;其三是實現旨在香港成為變相政治實體的「雙普選」方案,為「港獨」或香港成為美國第五十一個州作好準備。
反中亂港集團的這套「政治解決」方案,一直以暴亂和大肆破壞為武器,向當局施壓。如果他們的暴亂被鎮壓,其「政治解決」方案就將被廢;如果當局在暴亂壓力下敗北,那麼朝廷的「政治解決」方案也就被反對派「解決」掉。當前香港暴亂的「政治問題政治解決」就是這樣不共戴天。
這場殊死拚搏的發起者和主動進攻者,是反對派和美英勢力。北京及香江府衙則表現軟弱,當局可能以為暴亂再怎麼亂下去,對他們也非生死攸關,故大有瞻前顧後、猶豫不決的空間和時間。但對反對派和暴徒而言,則是暴亂一起就無退路,何況他們看穿了當局的軟肋,必然瘋狂進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