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是修例風波罪人、拖垮香港法治嘅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最新民調顯示,其支持率跌至百分之七,反對率則高達百分之七十五。鄭若驊如果還有點做人的羞恥心,看到全民共識,就應該立即引咎辭職!身為捍衞特區法治的一把手,卻其身不正,醜聞不絕,誠信破產,甫上任就爆出僭建風波,且一再秘撈仲裁涉瞞報;席不暇暖即放生漢奸黎嘅政治黑金案;漢奸黎刑恐東方報業集團記者案,有圖有片證據確鑿卻視若無睹,一拖逾兩年都不檢控,分明是搞「一司兩制」。
中國人認為,做人幾叻都好,卻不能冇人格。西方人講人格是法律上的名詞,中國人是指德性。事實上,正如有人指出,「避政司司長」不如雞,皆因雞有「文武勇仁信」五德,而佢一樣都沾不上,要言之,「避政司司長」就是不作為,一「作為」,除了庇奸護邪,老朽再也想不出有乜嘢更貼切嘅形容詞。
按中國人的說法,冇人格即不是人,或者枉為人!古人說,德不稱位,能不稱官,賞不當功,刑不當罪,不祥莫大焉!林鄭月娥死攬住呢隻活寶貝,唯一嘅好處,就係自己嘅民望,跌極都永遠有人墊底!
之不過,一個全無政績、民望低處未算低依然不肯問責下台嘅律政司司長,都真係「士不知恥,為國之大恥」,人有恥,則能有所不為,人無恥,則只會胡作非為!走筆至此,老朽諗起史學大家司馬遷於《循吏列傳》中的幾句話:「法令所以導民也,刑罰所以禁奸也。文武不備,良民懼然身修者,官未曾亂也。奉職循理,亦可以為治,何必威嚴哉?」這話很有意思,司馬遷指出,有時刑法雖然不是很嚴,維持秩序的武力也不足,但社會依然安定,這是甚麼緣故?就係因為做官的自己不胡來,「奉職循理,亦可以為治」,辦事講理,執法公平。家陣香港之亂,很大原因不就是做官的胡來,令民怨加深,司底驊就是一個縮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