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蒙面規例》生效不足一周,高等法院已接二連三接獲司法挑戰,只是,由反對派入稟引發的三日兩場緊急聆訊,法庭均駁回以臨時禁制令煞停禁蒙面法的申請,兩戰兩勝,令禁蒙面法可以成為打擊黑色恐怖的撒手鐧。
不過,新法落實幾天,連日都有不少示威者上街抗議,他們不但繼續蒙面、繼續打砸燒,而且,口號加碼、暴力升級,儼然無視禁蒙面法。有人質疑,引入禁蒙面法也無助止暴制亂,執法情況仍是一副老鼠拉龜之態,有意見更要求政府構思下一步更嚴厲的宵禁令。
究竟禁蒙面法是否無濟於事呢?新例推行僅幾天,期望它令暴亂即止,或亂事被雷霆萬鈞地敉平,明顯不符實際。要知道香港每年都有新例或新規上路,一般都有豁免期或適應期,禁蒙面法也不例外。何況,漢奸黎智英的反應,也可見新例並非全無作用。
本月五日零時之後,雖然連續兩天都有大批市民上街,但不戴口罩的參加者較之前大增,甚至上街人數都明顯下降。以前天反對派號召全民蒙面上街為例,毒果報老闆黎智英也參與了導演及主演,他更叫囂當日有十萬、八萬市民上街。只是,這個煲水到離譜的人數本已是一個笑話,當日很多人遊行照舊、口罩不再,他們行為上流露的忌諱犯法、忌憚被捕心理很明顯。
是日沒戴口罩的黎智英接受訪問時煽動其他人不要怕、要勇猛,自己卻龜縮,懶理當日活動的號召是「全民口罩」抗極權,他卻沒戴口罩,其他反對派議員也是「得把口」,煽動係威係勢,落場卻龜縮冇影。他們收起口罩,皆因知道禁蒙面法的入罪門檻低、取證容易。
心急吃不了熱豆腐,禁蒙面法的效果評定也不應苛求於一時。畢竟要把嚴重失序的香港拖回正軌,民意與社會方向均要不少努力與時間作糾正。治標容易,惟治本才能匡扶正道,讓香港還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