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和香江府衙以為對「止暴制亂」多少能管點用的「禁蒙面法」剛一出籠,就立刻發生比十‧一暴亂更大的暴亂。這說明這個「法」在林鄭政府手裏產生和即將執行,對暴亂分子毫無阻嚇作用,他們早就「睇死」林鄭和香江府衙對已有的「治亂」法律根本沒有決心和能力執法,對「禁蒙面法」也必如此。
這個「法」的公布只是給了他們又一藉口和機會,將暴亂升級,以更大、更多、更廣泛和深切的破壞行動,癱瘓香港運作、政府管治,逼當局作更大的投降。他們的「五大訴求」將變成「六大訴求」,「撤回禁蒙面法」將為他們的暴亂注入新的瘋狂,外國勢力也「順手」又檢到了一根狂打香港的棍棒,山姆大叔的那個《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會更加振振有詞,盡快在香港「貫徹落實」也。
「禁蒙面法」之所以被暴亂分子「睇死」,是因「生不逢時」,是因林鄭月娥跪低投降、一味綏靖,很不情願、拖拖拉拉之下才「催生」的。林鄭的「廢」和她對這場暴亂的真實想法、一片苦心,暴亂分子、幕後黑手豈會看不出來?林鄭月娥到今天才推出、半點兒阻嚇作用都沒有的「禁蒙面法」,實早在他們預設的「暴亂劇本」之內,實幫助他們把「暴亂升級」拉開新一幕。他們正愁「五大訴求」已成陳腔濫調,號召力遞減,現在可好,「禁蒙面法」出籠,有了新鮮熱辣的抗爭聚焦、鬥爭對象。於是網民們立刻號召「全民蒙面上街抗議」,為暴亂升級、大搞破壞站腳助威也。
今日之災難再次說明,面對這場有預謀、有組織的政治動亂,面對這場中美博弈,面對暴亂的奪權圖謀和「顏色革命」性質,林鄭月娥政府一旦採取跪低投降、綏靖求和的路線,要想「止暴制亂」,所有法律工具都不管用,這不是工具本身有問題,而是使用工具的人並不能、也不想讓它發揮應有的作用。
暴亂已經觸犯了律法,律法在「人的作用」下不能發揮作用,整個法治和社會即受破壞,法律威權蕩然無存,一個小小的「禁蒙面法」被玩弄,何足道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