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唯物辯證法的思想,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統一體,「一國兩制」也不例外。矛盾統一體內的鬥爭是絕對的,平衡是相對的,矛盾的各方在一定條件和環境下發生轉換,「一國兩制」見諸於香港的歷史和今天的鬥爭局面及形勢都相當複雜,變幻莫測。
矛盾統一體內必有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必有矛盾的主要一方、次要一方。「一國兩制」的主要矛盾和主要方面,是「一國」和「兩制」在實施過程中的鬥爭和平衡互動。「一國」處於主導地位,是母本,「兩制」則處於「被規定」地位,沒有「一國」就沒有「兩制」,這是「一國兩制」這一矛盾統一體的根本特質。順應這個特質,「一國兩制」才能夠不走樣、不變形,才能夠維護香港社會的長期穩定和繁榮發展。
那麼,回歸以來,香港的「一國兩制」是不是按照它的根本特質實施落實呢?在架構上可以說是搭建起來了,在營運和人事方面則存在大而多的問題。朝廷在以「一國」主導「兩制」的管治權、監督權方面,可說在相當一段時間缺乏「主人翁」和主導者應有的堅定和強勢,不是甩手不管,就是猶豫不決,令挑戰「一國」和中央的反對派勢力借「捍衞兩制」之名得寸進尺、步步進逼,破壞性愈來愈大,「一國兩制」嚴重失衡。
由於英夷統治香港一百五十年,撤退時又作了謀劃深遠的部署,香港原有資本主義的「一制」,在制度、政治、經濟、國際聯繫、社會輿情、人文人事等方面都有深厚的力量,香港整部管治機器都靠此運轉。九七後,主權在憲制層面轉變,但管治架構和基礎幾乎原封不動,「一國」和中央在政治能量上並不佔優勢。這時,又表現糊塗和軟弱,會是甚麼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