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物有聲:打擊黃牛變明益黃牛

港府考慮修例打擊「黃牛黨」,包括將康文署轄下場地一併納入《公共娛樂場所條例》規管,推行實名制及調整公開門票的供應等。港府終肯正視黃牛問題,值得一讚,奈何措施放錯重點,只怕打擊不到黃牛的同時,反而更加擾民。

眾所周知,現時不少熱門演出均出現一票難求的情況,皆因已經淪為黃牛黨的肥利,市民如按正常途徑上網購票,按爛鍵盤也未能成功登入;到售票處排隊,捱更抵夜事小,隨時有性命危險事大,月前接連發生排隊黨斬人事件,反映黃牛利潤豐厚,不法之徒不擇手段也要將肥肉拿到手。港府要解決黃牛問題,從核心處着手無可厚非,民政事務局提出修訂現時《公眾娛樂場所條例》,使適用範圍涵蓋紅館或伊館等康文署場地,不過,條例訂明任何人若以高於原價炒賣門票,一經定罪可處罰款二千元,但以現時黃牛黨售出一張黃牛飛利潤數千至逾萬元計,若然罰款不大幅提高,黃牛問題根本無法杜絕,所謂的修例做來也多餘。

再說,即使將來完成修例,港府的執法力度也成疑問,皆因目前警方只會在得悉有黃牛炒賣活動或接獲市民舉報才會採取行動。執法部門對於實實在在的黃牛炒賣行為,慣性以被動心態處理,除非將來肯主動出搫,對網上放售門票網站進行監視,否則只靠市民舉報,法例只是形同虛設。

至於推行實名制及調整公開門票供應量,這些只是輔助性質的措施,不是不可以做,而是必須要加強黃牛炒賣的罰款來配合。不然的話,增加公開門票數量,豈非正中黃牛黨下懷,變相令更多票源被排隊黨吸走?所謂打擊黃牛措施,反變成明益黃牛,豈不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