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義執言:政府冷漠對待流產婦女

政府刊憲建議修訂僱傭條例,把男士侍產假由三日增至五日。筆者所屬政黨婦女事務委員會多年來一直向政府爭取延長男士侍產假,是次修訂於一定程度上回應了我們的訴求,故對此表示歡迎。

但今次修訂草案中列明並不適用於流產個案。二○一六年流產而住院的病人的出院人次逾九千人,而這些婦女若懷孕時間達十二周或以上而不幸流產,同樣需要坐月,更要經歷身體及心靈的創傷。

明代名醫薛己所寫的《女科撮要》:「小產重於大產,蓋大產如栗熟自脫,小產如生採,破其皮殼,斷自根蒂,豈不重於大產?」意思是流產就好似水果還未成熟之際,便被強硬地於樹上採摘下來,從生理與心理上所承受的傷害可想而知。

無論甚麼狀況下流產或墮胎,婦女的身心是很容易失衡的,包括身體損傷、軟弱無力、情緒失控……若流產後不審慎調理身心,日後更可能出現不易懷孕、月經困難、腰痠背痛、慣性流產等問題。因此,小產坐月與一般坐月的調理階段大致上是相同的。

有研究指出,婦女在經歷流產後很多時出現各種負面情緒,包括自責、恐懼、抑鬱及焦慮。然而,社會普遍對流產婦女以及其家人的需要不太了解,而政府亦都未有為流產婦女及家庭提供適切的支援。就此,筆者要求勞顧會就流產婦女以及其家人的支援措施上作出檢討,研究涵蓋懷孕十二周以上流產的女士,讓其家庭亦都能夠享有男士侍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