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三條罪成,本已做好入獄心理準備,最終僅被輕判二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真是喜出望外。馮敬恩要感謝法官的仁慈,感謝曾被他傷害過的人選擇寬恕並為他撰寫求情信,當然最重要是因為他認罪悔過。悔過,是自救的唯一方式。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雖然,不能排除馮敬恩為求輕判假扮後悔的可能性,但不管怎麼說,相對「雙學三子」的冥頑不靈,相對邪惡教授戴耀廷繼續詭辯,相對反對派政客肆意攻擊政治判決,馮敬恩願意公開悔過已屬難能可貴。香港市民願意給年輕人機會,連曾被馮敬恩重點針對的港大校委會主席李國章都表示,尊重法庭裁決。
由當初的一臉殺氣、目露兇光,到今日面露憂色、祈求原諒,馮敬恩上了人生重要一課,理想可以追求,但必須以合情合理合法的方式,而不是甚麼誤己誤人的「違法達義」。馮敬恩的問題不僅是他個人的,更是這個社會的,佔中是香港社會撕裂、法治崩潰、道德淪喪的分水嶺,也是大學校園由研究學問的象牙塔變成政治鬥獸場甚至港獨大本營的轉折點。佔中影響了整整一代人,讓無數如馮敬恩那樣的大好青年誤入歧途。
佔中即將三周年,四十多名主要搞手僅九人被起訴,佔中金主漢奸黎更是逍遙法外至今,實在令人莫名其妙。只有重判佔中黑手,才能挽救年輕一輩,法治才有重光的希望,問題是,當局還要姑息養奸到何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