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之行:自決派空間被壓縮

終審法院及高等法院上訴庭日前分別作出重要裁決,影響的廣泛及深遠,用史無前例來形容絕不為過。雖然前後兩位首席法官多次指出,法院無意介入政治議題的討論,且法院亦非為政治問題作判斷的場所,但法院的判案,客觀上對政治活動帶來衝擊卻是難以避免的。

現實是,本土自決派的政治前景,受到法院判案的制約至為明顯,除非未來有新的案例推翻舊有的,否則自決派的活動空間肯定大為削弱,其發展前路亦不容樂觀。

我們可以從兩個不同卻又緊密相連的層面看,分別是抗爭活動及參政議政兩個層面。首先是宣揚政治理念及吸納支持者的行動,往往是通過遊行示威及抗議等社運形式展開的群眾性抗爭活動,上訴庭對東北案及衝擊公民廣場案所作的判刑決定,針對暴力行為破壞社會秩序和安寧,認為要具有懲罰和阻嚇作用,明顯有收窄抗爭行為的空間的考慮。

從參政議政的層面看,自決派欲通過選舉進入區議會及立法會,以擴大政治活動空間及社會影響力,彰彰明甚。終審法院就游蕙禎、梁頌恆宣誓案所作的判決,對誓詞中涉及擁護國家和《基本法》,以及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容,宣誓過程須符合客觀莊嚴的標準,否則等同宣誓人「自動拒絕」接受議席。不能忽略的是,參選時要簽署確認書這一審查機制,對自決派的公開政治論述亦帶來制約。

自決派的政治空間受法院判案的影響之大,毋庸置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