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看天下:李漢奸扭曲言論自由

香港不少訟棍最愛拿「自由真諦」胡說八道,像人稱「李漢奸」的李柱銘,便說他對幸災樂禍、在別人傷口上撒鹽非常反感,但不應因而扼殺這些人的言論自由並懲罰他們。李漢奸引《基本法》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條文,再以一宗美國案件為例,又引伏爾泰的「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會誓死捍衞你說話的權利」,自以為是法律權威,刻意強調即使是在人家傷口撒鹽,都係要維護。

李漢奸的所謂「言論自由的真諦」,根本不值一哂,佢廢噏咁多嘢,其實係刻意扭曲法律,為涼薄的人砌詞狡辯。

言論自由真係可以沒有底線,不必顧及人倫道德嗎?李漢奸的所謂「真諦」,根本就係狗屎垃圾!針唔拮到肉唔知痛,若然佢自己喪子,別人也在不須具名的民主牆上「恭喜」佢,佢會唔會據「理」力爭去維護如此涼薄冷血的言論?會唔會疾呼「我們必須時常警惕,在任何情況下,我們都應捍衞任何人的言論自由」呢?李漢奸的所謂「言論自由的真諦」,經不起「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檢驗。世上會有人任由他人在自己傷口上撒鹽,還要笑着維護其「表達意見的自由」,任由其辱罵祖宗十八代嗎?若根據李漢奸「高尚的情懷」,還要硬食並維護對方「炒蝦拆蟹」的「自由」?老朽不禁懷疑,這樣的人還是一個「人」嗎?

假法律學者如「戴妖」掛羊頭賣狗肉,一句「違法達義」,教年輕人走上違法的不歸路;如今李漢奸又來胡言解釋「言論自由的真諦」,真係「信佢半成,雙目失明」。哈佛大學校長福斯特在今年的新生開學典禮上致詞,特別引用一句話強調高等教育的重要目標,那就是:確保畢業的學生能夠辨別「有人在胡說八道」!今之訟棍盲撐「言論自由」,更扭曲人性,引喻失義,諸生若然咁都辨別唔到,那四年大學就白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