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風波:司法不公是最大不公

七十九日的佔領之亂,幾乎將香港推向萬劫不復之地,不僅令香港社會愈來愈撕裂,搞手們至今未得到應有懲罰,更是大大違背有法必依的法治精神,都說法治之區的金漆招牌已經剝落得七七八八。

如果法治的天秤沒有傾向於任何一邊,「手鬆」也好,「手緊」也罷,大家也無話可說,現實卻是一場佔中就像一面照妖鏡,將司法當局一些人的政治取向暴露無遺。參與佔中而被判刑者,十居其九都是魚毛蝦仔,而四十八名被「預約拘捕」的運動領導,拖到最近才有九人被正式起訴,還要漏了被公認為佔中最大金主兼幕後黑手的漢奸黎。反觀在佔亂期間執行職務、維持秩序的七警,以及向漢奸黎怒擲豬雜的民間義士,如今已經鋃鐺入獄。其實只要看看哪些人出任法官,自不會對上述判決取向感到驚奇。誇張點說,三權中的立法與司法皆被「佔領」,香港焉能不亂。

最可惡的是,司法當局不敢啃漢奸黎一類有外部勢力撐腰的「硬骨頭」,要向外界昭示自己「大公無私」,惟有向無權無勢的小市民開刀,陳志雲有錢打官司打到最後並獲賠償,已屬「幸運」,更多的是小市民貪圖蠅頭小利被拉被鎖。最經典的案例是一名隧道收費員從地上執起一元放進褲袋,結果不僅丟掉飯碗及退休金,更被控盜竊罪及判守行為,司法不公是最大的不公,這就是當前香港的寫照。

有指現任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與佔中發起人之一的戴耀廷是大學同窗,因而有所留手,對此,袁國強最好用實際行動闢謠。盛傳他將過渡到新一屆政府,除了完成高鐵「一地兩檢」工作,亦必須盡快完成佔領搞手的檢控工作,自己屁股自己拭,別指望繼任者收拾爛攤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