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鄧桂思事件,話風由呼籲市民捐贈器官,感動熱心人士伸出援手開始,直到後來揭發為聯合醫院兩名醫生涉嫌失誤所致,可真謂峰迴路轉。事件令人惋惜之餘,又不得不思考現時醫護人員監管制度是否合適的問題。於上屆立法會,《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胎死腹中,使醫務委員會的改革未能按時完成,「醫醫相」的質疑亦延續下去,對誰人來說也算是輸家。
香港醫務委員會(The Medical Council of Hong Kong)由香港法例《醫生註冊條例》賦權成立,負責處理執業醫生的註冊及規管紀律等事宜。現時,醫委會共有廿八名委員,當中包括廿四名註冊醫生及四名業外人士。於醫生委員中,生署、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醫院管理局及香港醫學專科學院分別可以提名兩位醫生,並由行政長官委任;至於其餘十四名,一半由香港醫學會提名及選出,另一半則由全體註冊醫生以普選產生。然而,醫委會近年來紀律研訊的效率多次被市民質疑過慢,而事實上其人手的確嚴重不足,致使普通的醫療研訊動輒亦需數十個月,使病人及應訊者均身心俱疲。就此,當局於去年提出修訂條例,一來是增加醫委會成員的數目;二來亦進行優化相關研訊的程序;三來則是將有限度註冊醫生的有效期稍作延長,以紓緩前線醫護人手不足的壓力。當中法案的內容建議,新增四名業外人士,以及將醫專提名的兩席改為內部選舉產生;兩項措施均是進一步提高醫委會的問責性,使之更能回應現時普遍病人對從醫者的期望。
然而,坊間有部分醫生組織指,雖然醫專代表由委任改為內部選舉,但始終非全體醫生普選產生,仍屬「小圈子選舉」。撇除醫專改動不計,業界亦批評當局貿貿然增加四名業外委員,令任命人數多於非任命,質疑行政長官將有可能干預醫委會的專業自主。在此,需要澄清的是,過往行政長官所委任的成員,均是按法定組織的提名而任命,從來不曾干預過相關的遴選工作;而所謂的「任命」,大多亦是「完成程序」,多年來行之有效。不過,去年的法案卻受到部分業界人士多番阻撓,加上反對派的「拉布」配合,最終使條例草案無緣在上屆立法會最後一次會議中通過。
就此,當局隨後舉行三方平台會議,邀請不同持份者表達意見,最終擬訂新的方案。其中,新增的四名業外人士毋須再經行政長官任命,使選舉產生的委員達到廿名。雖然如此,仍有業界表示,方案只有十四名選舉產生的醫生代表,未符合其預期的設想,故不排除會再次前往立法會靜坐。
事實上,醫生業界的訴求實在令人遺憾,在近年多次發生醫療失誤的情況下,仍要求擱置醫委會的改革。現時,境外地區如加拿大、澳洲和新西蘭等地的醫生規管組織,其業外委員比例均達到三成之多,而香港業界仍要求其選舉委員比例超過一半,究竟是在反國際潮流而行,還是其仍在強化「醫醫相」的「白色巨塔」?不過,更令人嘆惜的是,去年醫護組織所製造的民粹假象,無非就是在保護其既得利益,但一班泛民主派的議員竟樂此不疲加入反對行列。面對醫療失誤的受害者及家屬,他們真有勇氣去面對嗎?為何有些泛民議員一邊在批評醫管局監管不力,同時另一邊又在反對醫委會改革的法案?
坦白說,我真不知道,但泛民行為分裂的確不是第一次,又或其去年出於臨近選舉的壓力,被迫屈服於不理性的民粹之下。就此,現只能希望新擬的草案再次呈交予立法會之時,各方均能放下彼此成見,為香港醫務改革邁出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