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風波:一家哭何如一路哭

曾蔭權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成為本港開埠以來被定罪的最高級官員,也是首名犯貪瀆罪的特首。曾爵士一向以「精叻香港仔」自居,以傍大款黐飲黐食為能事,小便宜貪盡,結果是聰明反被聰明誤。有指曾蔭權作為前特首享有的禮遇和福利或會被褫奪,甚至連○二年所獲頒的大紫荊勳章都可能全失,真是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古人說︰善始者實繁,克終者蓋寡,曾爵士基層出身,逐步摸爬滾打,最終登上特區最高權力寶座,即使按照他自己的低標準「做好呢份工」,穩穩當當hea做幾年,無災無難到公卿,也算是個屌絲逆襲的勵志故事。可是,一手好牌在他手上卻硬是打成爛牌,上任前志得意滿,猛吹口哨,上任後得意忘形,大搞官商勾結,渾忘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落得如今悲涼下場,只能說是咎由自取。

電視畫面所見,曾爵士聞判後雙眼通紅,有家人更忍不住哭出來。由此想到一段歷史故事,北宋名臣范仲淹在仁宗慶曆年間進行吏政改革,調取各地監察長官的名冊,將他認為不稱職者的姓名一筆勾去。如此傷筋動骨的人事變動,在官場引起的反彈可想而知,當時樞密使富弼好言相勸︰「十二丈則是一筆,焉知一家哭矣!」意思是你大筆一揮可輕鬆得很,人家有老有少,飯碗砸了可不是說笑的。范仲淹對曰︰「一家哭何如一路哭」。你富弼想到的只是被撤職官員的家人因為他丟官而哭泣,何嘗想到地方百姓受不稱職官員所苦而發出的哭聲。

一家哭何如一路哭,曾蔭權貪腐獲罪,有望警醒後來人不要胡作非為,對保住香港「廉潔之都」的招牌,不無助益,也是曾爵士對香港最後的一點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