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風波:法治之都掘墓人

法律界的名言:「公義不止要得到彰顯,更需要明顯地、毫無疑問地被看見得到彰顯。」七警被判罪成,原本爭議不大,畢竟有片有真相。問題是,對於有關判決,固然有一部分人拍手稱快,卻有另一部分人始終奉七警為「七勇士」,認為他們只是執行職務甚至「除暴安良」,如果不是屢受挑釁,何至於此?如此一來,社會的撕裂對抗只有更甚。

閣下覺得七警是「黑警」還是「勇士」或許並不重要,警隊士氣受損,則已是無可避免,這從警隊內部早前為七警籌律師費,短時間內響應者眾,可見一斑。有人呼籲警察罷工,一旦實行,社會影響太大,未必會實行,但其實不用去到罷工那麼嚴重,只要「怠工」已經夠瞧的了。電影也看得多了,黑幫械鬥,警察趕至,不是第一時間出手制止,反而作壁上觀:反正誰都不是好人,讓他們自己鬥餐飽好了。可以想像,如果這種「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成為警隊主流,他日再發生旺角暴亂一類的惡性事件,後果將不堪設想。

香港一向以「法治之都」自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然而一場佔領之亂,已將這層薄薄的面紗徹底撕破。如果說七警罪有應得,咎由自取,那麼人們就要問一句:孰令致之?佔領落幕後被捕的一千人當中,僅有二百多人面對司法後果,而且絕大多數是「魚毛蝦仔」,至於幕後搞手和金主,至今毫髮無損,有人甚至忍不住揶揄,為至今未入獄而感「羞愧」,最離譜的是,律政司至今未提檢控的原因居然是「證據太多」。「證據不足」聽得多,「證據太多」也可以作為放生的藉口,實在令人嘆為觀止。說到底,佔中破壞法治固然可惡,司法當局有法不依,捉小放大,更是法治之都淪陷的掘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