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美國科企一味靠嚇

這些年來,無論港府推出任何政策措施、制訂或修改任何法例,反對派照例為反而反,外部勢力也照例說三道四。最近當局計劃修訂私隱條例,將「起底」行為刑事化,據說多間美國科企包括Google、Facebook、Twitter去信港府,警告如繼續推動立法,將撤出香港市場。詎料言猶在耳,他們又澄清無意撤離香港,只是對港府擬修例限制起底表示關注。很明顯,這些美國科企一味靠嚇,正如《港區國安法》實施前,許多外資企業也威脅要撤出香港一樣,結果流入香港的資金不減反增,可見外資企業嘴上說不要,身體很誠實。

眾所周知,美國對網絡監管特別是涉及國家安全的法律比任何國家都嚴厲。據不完全統計,僅在情報和國安訊息領域,美國最少有46種法令明確部門權責,確定機構職能。近年以反恐為名的法例更多如牛毛,情報部門有權任意搜查私人電話、電子郵件、醫療、財務等各種紀錄。對此,美國科企從來不敢說不,反而積極配合,隨便出賣客戶私隱。這次港府只是修訂私隱條例防止惡意起底,他們便以保護私隱和言論自由為名群起而攻,簡直虛偽到了極點。

惡意起底與言論自由根本是兩回事。正當傳媒為了報道真相而查閱資料,是發揮第四權監察社會的功能,而黃絲網民對執法及司法人員惡意起底,則是為了煽動仇恨,兩者豈能混為一談。自爆發反修例黑暴以來,最少有3,300多名警務人員及其親友被惡意起底,警員子女在校園受欺凌的例子更是比比皆是,難道聽之任之?不管怎麼說,加強網絡監管包括禁止惡意起底,既是勢在必行,也是國際普遍做法,根本不必理會洋人說三道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