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看天下:戇居執法 香港沉淪

「冚家剷泥齊種樹,汝家池塘多鮫魚。魚肥果熟嫲撚飯,你老母兮親下廚。」老朽曾在公共交通工具學星爺在《唐伯虎點秋香》咁,吟誦鬼才霑叔呢首有味廣東打油詩,如今想起才知驚!

係咁嘅,日前睇了本報「探射燈」,提醒市民在公眾地方講粗口,有機會觸犯《公安條例》嘅《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條例,最高刑罰為罰款五千元及監禁一年。

嘩!有冇韭菜啊!佔領中環持續七十九日,黃毛小子狂呼口號衝擊立法會大樓都係被「溫柔執法」預約拘捕,一眾知法犯法嘅法學教授、幕後黑手如淫賤黎都冇事,律政司尋且多次「甩轆」,放生不少違法人士,如果老朽因「魚肥果熟嫲撚飯」而被檢控,條氣就點都唔順㗎啦!不過是吟吓打油詩,紓緩吓生活壓力啫,咁都犯法?

香港法治崩壞已是不爭嘅事實,難怪寸嘴天主教香港教區前主教陳日君得了便宜還賣乖,公然宣稱自己積極參與佔領行動,至今依然逍遙法外而大感「慚愧」;所以話,老朽若然因吟幾句有味廣東打油詩而觸犯所謂「公眾地方講粗口」,咁就真係無厘頭,屙奶油!

其實,呢啲咁擾民又過時嘅條例,除了法律未有粗口定義,執法更容易有雙重標準,人家「媽媽聲」,對方不以為忤,反而笑口噬噬覺得親切自然,你卻話又要罰又要鎖,豈有此理?完全係戇居執法。

反之,真正要維護法治核心價值嘅,好似貪曾、淫賤黎、寸嘴主教、公然鼓吹違法佔中教授之流,卻一個一個放生,對比講吓「粗口」,無疑係閒過立秋啦!再講啊,法律界人士指出,若然在公眾地方講國際粗口,現場無人識聽,便有機會不被檢控。因聽唔明而免拉,又點計先?今日香港之所以沉淪,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