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不僅過年過節要喝酒,且為表示好客熱情,拚酒文化成了社會的風尚。
到台灣訪問的大陸官員們,對台灣人的熱情款待都留下深刻印象,餐餐頓頓都拚酒,結果參訪行程總在宿酒難消的迷朦中,拚酒也成了客人們的負擔。
尤其是公務體系有部分業務領域屬於「好喝族」,特別喜歡豪邁的拚酒灌酒,沒有斯斯文文品酒的習慣,筵席中酒過三巡,往往真性情畢露而失態。台南市長賴清德甫連任後,即要求公務員落實人事行政局規定,嚴禁中午飲酒,下班後也應生活簡約,避免不必要的應酬,且社會應該矯正乾杯文化,尤其不要代長官乾杯。
早期羅大佑的歌中早就有「是個甚麼樣的心理因素,每年要吃掉一條高速公路」,可見大吃大喝是中國人的陋習。賴市長的這項規定,和大陸的八大政策規定相呼應,大陸的浮誇之風,喝名酒如牛飲,名貴的紅酒乃大杯大杯的乾,且白酒如茅台為尊貴,一時讓茅台身價暴漲,宴請極盡奢華,如今礙於八大規定下,酒價應聲下跌,中午吃飯也不敢飲酒,魚翅鮑魚也從宴會中消失。
台灣人飲酒有年輕化的趨勢,就像抽煙一樣,台灣一般的酒很便宜,很多初中高中生在烤肉聚會或卡啦OK唱歌時均會飲用,同儕之間以喝酒來顯示自己的成熟。
更大的問題是酒後駕駛的車禍頻頻,這都成了嚴重的社會問題,不少家庭悲劇都是酒駕造成的。
台灣的酒廣告進入報紙、電視,而且都是由知名藝人為代言人,會加強酒對年輕人的吸引力,影響社會至巨,不過又無法可禁止「偶像代言」,社會只能道德呼籲。台灣的拚酒文化應改了,乾杯不是誠意的表現,而應以有節制的品酒來取代,以端正社會風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