嫻話家常:推農業 先定位

早在政府提出發展新界東北的時候,我對於一個「擱置新界東北規劃」的議案提出修訂,刪除了「擱置」兩個字。理由是「發展」跟「農業」,不應是互相牴觸,而應該兩者並存的。透過有機發展的概念,將擬發展地區內原生的事物,經過平等而互相尊重的磋商後,融入發展計劃之內。

這種有機發展的模式,對在香港這片彈丸之地發展農業非常重要。根據政府早前簡述有關訂立「農業園」的規模,暫定的面積約在七、八十公頃之間。以這個數字,實際上只足夠應付現時二百多名輪候申請租用農地的申請者,對於其他受發展影響的務農人士,根本並不足夠,更遑論要發展農業成為產業。

所以,如果政府要發展農業,必先解答一些問題:在土地上,政府又會否作出配合?有沒有信心在發展之餘,覓得土地作農業之用?有沒有信心在地產商手中,將被囤積的農地搶回來?有沒有信心避免出現「活化工廈」的翻版,將租金、售價推高,令有夢想的人因租金高企而被逼走呢?有沒有信心挑戰既得利益集團的威脅?政府有沒有信心,跳出固有的框框,在市區的天台、公園,甚至如台北市長所言,在政府建築物種菜,以全面發展農業。

如果政府真的希望長遠發展農業,必先作出清楚的定位。到底我們的目標,是希望能提高自供自給率的百分比,以本地居民為主要的服務對象;抑或,希望發展成優質農產品市場,以香港的品質信譽,吸引較有購買能力的本地消費者,甚至是內地的消費者呢?抑或有其他可能?香港發展農業不是天方夜譚,政府就農業政策進行為期三個月的諮詢,姑勿論往後出台的方案如何,政府必須廣聽持份者意見,切勿閉門造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