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言集:城市地下空間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十月到歐洲考察,研究發展城市地下空間。相較以往的閉門造車,或請海外顧問來作研究,政府官員實地調研,應是一個進步。

香港的岩洞發展有限,也不是城市發展空間的重點,去瑞士考察岩洞似是作用不大;但到法國巴黎拉德芳斯商業區考察土地多層發展,卻是很好的見識。這個例子主要是道路使用的模式,把行車道埋在地下,便可騰出路面空間作其他用途,也減少道路對景觀和路面空氣的破壞。香港近二、三十年大量興建公路,包括架空路橋,佔用大量地面空間。巴黎的例子應可啟發港官改變傳統在地面建路的習慣,排除行車路對路面空間的獨佔,改作多元化發展。

政府考察團沒有到意大利北部都靈市是一個遺憾。該市將橫亘市中心的鐵道埋在地下,路面改為林蔭大道,更具創意。香港東西鐵佔地狹窄,難以擴展,實可參考都靈例子,把東西鐵埋在地下,連上市區地鐵,甚至可兩三層的擴展,增添軌道和行車班次。於是,路面可作商業用途,或作政府辦公之用,且可沿東西鐵線在路面最上層建行人步道和自行車道,形成立體的多功能土地使用,更符香港地少人稠的條件。

最佳經驗還是東京,屬大面積發展,港官捨近圖遠,似是失策。但東京新宿一類大型地下城項目,需各方協調,及早規劃。若港府在跑馬地地下建蓄洪池,便排除了從時代廣場伸延至跑馬地的地下城發展,不能擴大銅鑼灣,實在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