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旅業增衙門 最怕官多反添亂

近年旅遊業亂象叢生,欺客宰客醜聞不絕於耳,不僅窒礙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亦嚴重損害本港國際形象。港府幾經蹉跎,終於就規管旅遊業提出具體建議,計劃成立法定機構「旅遊業監管局」,取代旅遊業議會的監管角色。不過,當局聲稱草擬新法案需時兩年半,相關建議何時才能正式實施,仍是未知之數。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今年四月就旅遊業運作及規管架構展開公眾諮詢,收回一千二百多份意見書。雖然其中不少意見傾向成立獨立法定機構,避免再出現旅議會「自己人管自己人」的情況,但也有意見認為政府本身應該負起監管責任,毋須疊床架屋成立新的法定機構。

根據當局建議,新的法定機構將收回旅議會的監管、巡查、懲處及兼任發牌的工作,並將提升旅行社開業的門檻,領隊及導遊亦要領牌,日後旅議會只會保留培訓及協助處理突發事件。旅遊事務專員容偉雄聲稱,成立獨立法定機構比由政府接手較有彈性,且貼近業界。

旅遊業是本港主要經濟支柱之一,重要性不言而喻,監管旅遊業本是港府不可推卸的責任,當局一直放任自流,以致亂象叢生,如今又把責任推給法定機構,所謂較有彈性,說穿了只是卸責的藉口而已。一個和尚挑水喝,兩個和尚抬水喝,三個和尚沒水喝,現時與旅遊業有關的機構已有三個,一個是政府部門旅遊事務署,一個是法定機構旅發局,一個是業界組織旅議會,由於三個機構權責不清,一般市民及遊客根本無從分辨,有問題亦不知該向哪個機構投訴。將來又增加一個旅遊業監管局,情況會不會更加混亂呢?

正如業界人士指出,旅議會被收回監管權後,日後要繼續履行「非規管職務」有一定困難;而且,旅議會很多功能並非新的法定機構可取代,例如旅行社內部的許多問題非外行人可了解,旅遊業監管局主要由非業界人士組成,最終可能變成「外行管內行」,弄巧反拙。

這種擔心並非杞人憂天。眾所周知,旅遊業宰客醜聞之所以沒完沒了,源於行業的制度缺陷,例如零團費、無牌導遊等,這不僅涉及本港旅行社的經營手法,還涉及內地旅行社問題,單靠一個獨立法定機構,根本無法解開兩地旅遊業界千絲萬縷的利益關係。正如當局拋出「一團一導遊」等措施後,劏客、違規事件仍是無日無之,反而累及守法導遊,令業界怨氣愈來愈大,足證單靠這些手段,無法解決旅遊業積累已久的痼疾。

說到底,要真正解決問題,必須由港府負起責任。如果當局始終不願承擔,只交由外行人負起整個旅遊業的監管責任,成立再多的衙門也無補於事,怕只怕旅遊業監管局到頭來可能又是一個虛有其名的花瓶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