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拆僭建本無理 亂開期票更荒唐

新界居民反對政府取締僭建物,行動愈來愈激,風波愈鬧愈大,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遭到謾罵圍攻。事情鬧到這個地步,一向縮在幕後的曾蔭權不得不現身,強調政府的執法決心不會因為新界居民的語言暴力或帶威嚇性行動而動搖。

事實上,《基本法》明確保障新界原居民的合法傳統權益,丁權就是其中之一。但另一方面,丁屋的高度及面積均受到法例規限,例如只能建三層、每層面積不能超過七百呎,超過了即屬僭建,這是毋庸置疑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市區僭建屬非法,在新界僭建亦屬非法,平民百姓僭建屬非法,達官貴人僭建亦屬非法,任何人都不能超越法律。包括曾蔭權在內高官早前被揭發居所僭建,最終都要請人拆除,其他人自然也不應享有僭建的特權。所以,部分新界居民的激烈反應,實在值得商榷。

末大必折,尾大不掉,新界村屋僭建問題之所以氾濫成災,問題的根源在於港府長期有法不依。一向以來,當局對市區僭建執法較為嚴厲,對新界僭建卻網開一面,能拖則拖,早已被質疑雙重標準。早前當局與新界居民討論僭建問題,提出三種解決方案:有即時危險的拆除;沒有即時危險的登記,徐圖解決;三層之上建半層玻璃屋,可以豁免。如此處置標準,跟市區大有不同,難免令人產生錯覺,以為政府欺軟怕硬,只要採取激烈行動,就能迫使政府作出讓步。昨日之因,今日之果,港府態度曖昧,執法寬鬆,正是導致僭建問題積重難返的主要原因。

港府與新界居民無法就解決僭建問題達成共識,雙方對峙之下,特首參選人唐英年竟亂開空頭支票,表示可以研究放寬村屋的高度限制,最高可建至九層云云,這無疑是火上加油。唐英年擔任政府高官多年,不可能不知道有關法例規限,不可能不知道當局對僭建的政策,如今為了爭取選票,信口開河,胡亂承諾,給新界居民以不合理的期待,可謂不負責任,添煩添亂。

事實上,今次新界居民強烈抗議當局取締僭建物,甚至提出「事緩則圓」,爭取將問題拖到下一屆政府,也許正是唐英年亂開期票造成的惡果。然而,不管怎麼說,香港畢竟是一個法治社會,不管誰上台,都不可能罔顧法律及主流民意,獨斷專行,所謂放寬村屋高度限制,根本不可能成事。

政府無能,政客無良,這是香港回歸以來亂象紛呈的根源,新界僭建風暴可見一斑。夕陽政府暮氣沉沉,大部分高官坐等收工,在取締非法僭建方面難有甚麼作為,即使有個別官員依法辦事,可惜孤掌難鳴,落得群起而攻之的下場,這正是香港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