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監警會報告有獨立章節審視新屋嶺扣留中心安排,主要探討去年八月十一日大型公眾活動後的拘捕行動,指新屋嶺並不具備一般警署所有的羈留設施,如沒有閉路電視,而所有紀錄全以人手處理,例如求醫及與律師會面等紀錄並不完整,所以不適合用作處理被捕人士。
報告指出,去年八月十一日晚,有五十三名被捕人士押送到新屋嶺扣留中心,引起公眾關注該處是否適合處理被捕人士,亦有人指控警務人員涉嫌行為不當。當中有卅人要求就醫,由救護車從新屋嶺送到北區醫院。由於新屋嶺的寬頻容量不足以確保與警方中央電腦系統穩定連接,因此當日並無任何電腦紀錄,被捕人士的所有拘留及動向紀錄都以人手處理。
該處的結構局限導致其不適合用作處理被捕人士,尤其不適合羈押大量被捕人士,例如新屋嶺內並沒有閉路電視,這是一項處理被捕人士必備的基本保安設施。新屋嶺沒有車位或等候處供訪客使用,律師須在新屋嶺外等候。當律師獲准入內會見當事人時,並沒有合適的會面室可供使用,以保障私隱。
監警會認為,當晚的極端情況下,部分被捕人士在被拘捕時可能已經受傷,長途跋涉把被捕人士送到新屋嶺如此偏僻的地方,加上設施不足,亦缺乏即時及準確的紀錄作審核追蹤,不僅做法不可取,亦會容易引起揣測。無論如何,若果被捕人士在被拘捕時已經受傷,應該直接送往醫院治理,而非首先送到警方羈留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