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指傳媒採訪影響執法 被促共同草擬守則 保安全

【本報訊】警方在監警會的報告中多次指出,傳媒採訪影響警方現場執法,該會建議警方應與傳媒共同草擬一份工作守則,讓警員及記者在履行各自職責之餘,可確保各方安全。監警會主席梁定邦回應記者與警察之間的關係時,笑指:「大家(傳媒)同警方關係唔係幾好。」而警方在報告回應六月九日社會事件的處理手法時,指出在應對傳媒上遇到困難,又指「假傳媒」特意與警方保持「零距離」,以阻礙或拖延警方行動。

「假傳媒」故意阻礙警方

警方在報告中回應表示,傳媒工作時站在警方和示威者中間,令警方的行動成效降低,對警方執行職務造成嚴重困難;一些與他們保持零距離的「假傳媒」是示威者所採取的策略,以故意阻礙或拖延警方行動。警方相信,愈來愈多記者自稱「網媒」,但現時並無任何組織負責傳媒機構登記,以核實他們的身份,有關人士應否被視為「正式傳媒」值得商榷;並強調警方已盡量配合新聞傳媒的工作,與傳媒互諒互讓。

監警會在報告內表示,理解記者需竭盡所能報道現場情況,因此亦關注記者採訪期間,其人身安全可能會受到威脅,並可能阻礙前線警員的行動,又指「新聞自由固然重要,惟記者、遊行人士和警員的自身安全,以及維持治安同樣重要」,各方面均須取得平衡。

該會建議,有關工作守則應至少涵蓋如何識別記者、鼓勵傳媒機構自發制訂及定時更新記者名單、探討安全距離的規定;以及推廣工作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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