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嶺南大學社會學及社會政策系助理教授鄭慶章在兩年內,多次虛報有助理協助他做研究工作,成功詐騙到校方近三萬元資助,事後被揭發,他昨於區院承認四項欺詐和三項企圖欺詐罪。惟辯方求情時指稱非為個人得益,並控訴因大學的申請資助制度僵化,每每妨礙研究工作。法庭將他收押至十一月十二日,待索取其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判刑。
被告鄭慶章(卅八歲)被控在○七年七月至○九年七月詐騙嶺大二萬九千三百一十元,以及企圖詐騙二萬七千四百八十元。嶺大昨回應指鄭現時休假,並指大學經常檢討申請資助的程序。
辯方求情透露被告早年移民澳洲,在當地取得心理學的學士和碩士學位,並在香港大學取得博士學位,之後獲嶺大聘用,連同津貼月入逾五萬元。辯方強調被告非為個人利益犯案,反指大學的申請資助制度要員工處理大量的行政工作和「辦公室政治」,直言制度妨礙研究工作;並舉例指被告如果要申請九千五百元研究資助,便要與參加研究的學生和校方通電郵達一百一十五次。
案情指,被告就三個研究計劃申請資助時詐騙大學,他在○七年十一月遞交申請表,指曾向十七名參加研究人士支付九千五百元,事實上部分參加者從未收到錢,或收到比報稱較少的錢,被告最終撤銷申請。翌年十月他又向大學申請資助,訛稱向陳姓研究助理支付一萬元,但被告之後又撤銷申請。在○八年十二月至去年六月,被告再遞交五份申請,指陳替被告做研究工作,其中四份申請獲批。
案件編號:DCCC 95/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