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補選港島區候選人李振雄在落敗後,指香港電台製作的介紹候選人電視節目安排不當,早前向高院提出選舉呈請。法官昨日判決時雖然駁回李的申請,但裁定港台在有關節目安排上有欠妥當,並認為事件日後有可能重演,決定向選舉管理委員會提交報告,讓選管會考慮是否修改選舉指引。
選舉管理委員會昨回應時表示,會研究法庭判詞,然後作適當跟進。港台發言人則稱,若收到選管會文件或建議,港台會詳加研究。
立法會今年五月舉行補選,港島區共有五名候選人,本案呈請人李振雄是第五號候選人。而港台於補選前製作及播放「立法會補選2010:聽其言」電視節目,輪流介紹各選區候選人。
港台在五月十日於無綫電視播出介紹港島區候選人的一集節目,但只播出了首四名候選人的片段,但無交代清楚會在另一集播出介紹李的片段,而翌日播出介紹另一選區候選人的一集節目,才播出介紹李的片段。
法官指,港台的安排有欠妥當,如果觀眾只看了五月十日的一集節目,有可能被誤導,以為港島區只有四名候選人,這樣安排對知名度較低及曝光率較少的候選人造成較大影響。
法官認為,各候選人在片段出鏡時間僅一分鐘,各自亦有其他宣傳方法,投票通知卡也列齊港島區所有候選人簡介,故港台安排失當,對選舉及李的得票無關鍵影響,因此駁回李的呈請。不過,法庭認為事件有可能重演,選管會值得考慮和制訂預防方法,法官決定把判案書副本提交選管會研究。
案件編號:HCAL 56 /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