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港府資料,截至今年3月底,一般公屋申請輪候冊的申請已達15.33萬宗,輪候時間已最少達5.8年,而非長者單身人士的申請已達10.05萬宗,兩者合計25.38萬宗。單身人士申請者的輪候時間因一、二人單位供應極短缺,輪候時間表遠遠超過6、7年,甚至更長的時間,等候逾10年、由壯年轉排長者隊後才上到樓者比比皆是,輪候公屋申請的單身人士有不少不為人知的悲劇。
悲劇之一,不少申請人是正在就讀中的大學生,眼看相近年齡層的同學或友儕,畢業後只能賺得微薄的薪金收入,沒有父母輩的支持,根本無法儲到供樓的首期,更無多餘收入可以每月供樓,為免捱貴租,惟有在年齡一符合申請資格便即申請公屋。悲劇之二,申請人本是公屋住戶的家庭成員之一,因畢業後投身社會工作導致全家收入增加而超出房署的標準,從而可能被罰交倍半租金、雙倍租金,甚至市值租金,為免長期被罰,而被迫刪除公屋戶籍遷出,租住私人樓捱貴租。
悲劇之三,有年輕愛侶因租金昂貴而一再推遲婚期,甚至也有無法解決居所而被迫選擇單身生活。近年香港結婚率及出生率下降,也與市民無法有棲身居所有密切關係。
類似這樣的悲劇偏偏多是在窮困的公屋家庭發生,應了香港人一句俚語:貧賤夫妻百事哀!香港約有一半人口居住於政府提供的公屋,還有122,000戶住劏房、板間房的居民20多萬人,換句話說,過半香港人口是生活於水深火熱之中。一生為了有間屋,一生為了有個家,但窮盡一生都未能有瓦遮頭,豈不「反」哉!「反」即反對政府,不滿政府,不支持政府的施政。特區政府成立24年都沒解決其子民有個「頂」、能安家、能生兒育女、能安居樂業,試問豈有不「反」之理?試問市民沒有家,又豈會對特區、對國家有安全感和歸屬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