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則鳴:三十六計 辭為上計

現任區議員必須在本月底或下月初於政府指定日期及地點,按法例規定進行宣誓。這是任何一位現任議員如要繼續履職必須遵行的嚴肅規定,市民也有權嚴格監督區議員是否如假包「炒」地履行應盡的義務和責任,可見宣誓是履行區議員職務的重要前提和先決條件,絕不能馬虎。

「牛唔飲水點撳得牛頭低」,無論宣誓人的動機是甚麼,一旦宣誓就必須依照誓言踐行,若蓄意把宣誓當「食生菜」,發假誓的話,就一定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古語有云:「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何況區議員的公職是「水上扒龍船,岸上有人見」,市民心中的尺是一清二楚的,所以,存心為「糧支」,圖僥倖「博懵」者必須想清想楚。

發假誓在本港是非常嚴重的刑事罪行,一旦東窗事發,民政事務總署會根據《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區議會議員酬金、津貼和開支償還款額安排的指引》進行追討,並有理由追溯自他在上任區議員之日起計,即2020年1月1日開始計算,粗略估計將有可能要「嘔番」170萬元公帑給庫房,那些還幻想「博大霧」的區議員,好自為之了。最近數周,已有數以十計的前區議員,分別以健康、移民、照顧家人、在囚或無力履行區議員職責為由,向民政總署主動提出請辭,還算有自知之明。但也有黑暴議員以為立即在社交平台刪貼和剷走「港獨」文宣便可蒙混過關,只是自欺欺人、自暴其醜。

有黃營心戰室放言,若趕盡殺絕,區議會便變一言堂,真是黃婆賣瓜,自賣自誇。在這個世界,不會沒有了誰,地球就會停止轉動的。過去17個月的黑暴獨霸的17個區議會大混亂,抹黑和攻擊警方、侮辱官員、破壞抗疫、肢體衝突、違反常規、歧視和打擊建制團體的恒常社區活動撥款申請、破壞社區和諧、徹底破壞區議會常規和《基本法》規定,早應撥亂反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