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蘋果日報》和法辦黎智英是一件事情之兩面,《蘋果日報》是黎智英手中的犯罪工具,大凡懲辦罪犯,沒有不將其犯罪工具一併收繳的,黎智英涉干犯的多項罪行,特別是危害國家安全罪,多以《蘋果日報》實現操作,沒有《蘋果日報》,黎智英多年來的反中亂港、勾結外國反華勢力就無以施其技。因此不能想像,黎智英已罪責難逃,他的犯罪工具——《蘋果日報》還能繼續作惡,不受懲罰。
黎智英創辦和營運《蘋果日報》,要求該報按照他定下的辦報方針行事,用百姓常說的,就是沒安好心,就是朝着反中亂港、危害國家安全走。他是知道其做法會觸犯已有刑律的,是知道總有一天中央政府再不能容忍,會拿出國安法予以嚴懲的。
然而,黎智英很狂妄,他根本蔑視任何法律。最重要的是,他知道香港司法界有人為他提供保護傘,無論怎麼橫行不法,都可以逍遙法外,等他膨脹坐大,反中亂港集團簇擁在他的周圍,聽命他的指揮。美國政客把他視為「為美國利益而戰」的頭面人物大捧特捧後,黎智英也就以為有了可以對抗整個國家、危害國家和香港安全的力量。
那時候,輿論曾警告黎智英,中央政府絕對不會容忍他們胡作非為,中央手裏是有國家安全法的,他們的所為已經干犯了相關法律。然而,黎智英和《蘋果日報》早已被自身的膨脹和美國的支持沖昏了頭腦,還是按照其慣性思維,認為北京投鼠忌器,他們已經足夠強大,美國和西方正虎視眈眈,北京絕對不敢把他們怎麼樣,「不敢承擔後果」。直到《港區國安法》公布,黎智英身陷囹圄,他和他的手下還幻想「沒有人敢動《蘋果日報》」。
國安處人員到壹傳媒大樓搜查取證時,《蘋果日報》的高層還阻三阻四,又三天兩頭「探監」,聽取黎智英的指示,繼續頑抗。他們夢想只要《蘋果日報》沒事,黎智英的「反中亂港大業」就旗幟不倒,工具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