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錢,一定是窮。3、4人住在一個120平方呎房間是窮。住的地方周邊沒有任何設施,也是窮。最悲最貧窮的情況,是社會沒有給予市民機會,讓他們可以在社會階梯中向上爬!所以貧窮的狀況,筆者認為窮,最基本的是無錢,其次是環境貧窮,高層次的是平等機會的貧窮。香港人窮嗎?香港是全球第一的自由貿易港,理論上有無限商機和機會,而且香港生產總值4,000多億美元,人均生產總值約50,000美元,即平均每人每月30,000多港元,全球排第15位。所以香港是一個富裕的社會,每人都應該生活得不錯。
香港有此財富基礎,卻極度貧富懸殊,2016年量度貧富懸殊的指數堅尼系數是0.539,除稅及福利轉移後是0.473,兩者都跨越危險界線,分別是0.5和0.4。香港情況更排在全球尾3,與非洲國家並排,這顯示香港有着極不穩定社會狀況,是計時炸彈。
從另一角度觀察香港的貧窮狀況。香港有過百萬人生活在貧窮中,遇上當今的疫情,不少工種都不能開工或半開工,導致失業率於2020年10月至12月升至6.6%,達24萬人,是16年高位。筆者相信打工仔最痛苦的是失業無工開、無收入,不知如何可以撐起一家人,每日徬徨到處找朋友和地方去找工作,碰壁了,個人自尊和信心都下降,這對個人和家庭都會是一個打擊。所以筆者一向認為,扶貧除了對老弱傷殘無工作能力的人給予照顧,政府須承擔及包底外,對有工作能力的,政府亦應有政策給予支援。筆者打從2005年在扶貧委員會的日子,都不斷提出政府須設立短期失業援助金,給予失業人士半年的金錢支援,如仍未能找得工作者,可轉為申請綜援。當然,能為有能力工作者找得一份工作,自力更生,是最重要。故此,除了失業援助,可輔以就業培訓,加強受助者的工作能力;而社會企業更是創造就業職位的方法。政府亦可參考英國的做法,讓受助者在受助期間須在政府或NGO工作,以防止濫用援助。可是多年來,政府堅持綜援就是最好的最後支援失業人士的方法。其實,現時不論是市場經濟國家還是計劃經濟國家,都有提供失業援助金,所以這不應是甚麽爭論意識形態的問題,香港地更不見得會因此而養懶人,因為每次經濟差的時候,失業申請綜援的人士數目會增加,但在經濟改善之時,這類別人士數目又會立即減少。
受疫情影響,不少行業時開時停,更有被政府長期禁止開業的場所,對打工仔來說,一日可以,一個星期可以,一個月尚可以,一年就會被推到崖邊。政府為何要如此的鐵石心腸,見死不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