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歸23年,遲來的宣誓,到去年尾才陸續為公僕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不見棺材不流眼淚,若非黑暴爆發,相信特區主理人都懶懶閒,任由官場無間道食碗面反碗底,收政府錢反政府。然而一紙誓詞真的有防範作用嗎?相信經過這短短一年來的風風雨雨,大家都知道在社交平台上發布文章,會留低線索,會被追究責任,當然不會傻得自己伸頭出來給人斬,學懂利用分身發貼或者地下活動,買一張太空卡便足夠匿名搞事。香港沒有像內地手機號碼要實名登記,之前不少暴徒都是利用太空卡在秘密群組內發放訊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部分社交平台已被年輕人捨棄,政府想直接看貼文捉人,想得太輕易了。
宣誓結婚都可以離婚,更何況陽奉陰違,根本不容易被發現。而且有些人更利用公僕身份掩飾自己做事損害特區利益。警察拉人,司法放人,暴潮中拉了逾萬人,只是檢控了2,000多人,另外8,000人是誰放生了?涉及暴動罪、反中亂港之徒,一一棄保潛逃,又是誰製造漏洞?
之前有檢控官出書教示威者逃避法律責任,事情不了了之,沒有下文,這種混帳事,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怎會不知情?可是其身不正,醜聞不絕,屢次放生黎智英,要她在下屬裏面捉鬼,真是諷刺。
律政司以外,司法人員是司法制度的最重要一環,但近期成為箭靶,要求改革之聲不絕。法官們老早宣誓效忠,但正如一紙婚書不代表百年好合,永遠不會出軌,有誰敢保證法官不會判錯案、不會立場偏頗?尤其是戴上假髮審案,總令人感覺殖民地陰魂不散,雖然這只是表面工夫,但在中國人地方格格不入。
除此之外,洋法官依舊存在,就算控辯雙方的當事人以及律師都是華人,仍然需要即場翻譯,令審訊時間大幅增加。到底香港是否仍然需要洋法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