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人蛇案在深圳審結,案中兩名未成年疑犯,當局不作起訴,移交香港審理;其餘10人罪名成立,當中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的鄧棨然判囚3年、喬映瑜判囚兩年,另加罰款;餘下8人偷越邊境罪罪成,分別判囚7個月及處罰一萬元人民幣,顯然屬於輕判,反映了內地從寬處理。
然而,12人蛇家屬不作如是觀,例牌「媽媽叉叉」,不是斥為假審訊,就是賴港府「助」他們的子女兄弟「送中」,到底他們知道自己的子女兄弟是罪犯嗎?知道他們的子女兄弟是畏罪潛逃自行「送中」的嗎?明明是自己犯法,不反躬自省,反要賴人逼他們犯法,見過無恥的,未見過如此無恥的,這種港產刁民的思維,直教人嘆為觀止。
人蛇家屬及黃絲刁民最常用的藉口,就是內地人偷渡來港也是遣返了事,12人蛇卻一直還押,而且被判刑,於是又說成是內地無法無天。其實這只是反映他們無知。在香港,組織偷渡是重罪,過去曾有安排假難民入境的蛇頭被判入獄逾5年,刑罰比今次的深圳判決重得多;更不必說,非法入境本港人士並非直接遣返這麼簡單,若在香港從事黑工或其他非法勾當,一樣會被監禁。
這也不滿,那也不滿,「國有國法,家有家規」這句話,人蛇家屬和黃絲刁民一世也不會明白。這也是理所當然,如果他們真的有「家規」,又豈會教出目無法紀、有錯不認、着草走佬的子弟來?如果他們真的明白香港早就回歸,是中國的領土,又豈會弄出「光復」香港、實則搞死香港的白癡禍事來?
總而言之,香港人就是過得太安穩,從來不知苦難為何物,才會有好日子不過,偏要無中生有,妄想所謂的共產黨迫害香港人的情節,然後天天以打砸堵燒的手段「救港」,將香港「救」得支離破碎,五勞七傷。香港一日有這種刁民存在,一日都不會有好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