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承載歷史文明與文化,維繫民族精神,做好文物資源保護工作意義特殊。早前中國南方的持續汛情不但沖毀大量房屋建築,也將各處珍貴的文物古建沖得七零八落,損失慘重。近期一些地方趁着枯水季陸續啟動相關修繕工程,只是需要看到,此舉說到底仍屬亡羊補牢性質,況且文物並非其他東西,想補就能夠補得回,惟有防患於未然,於平時多加檢修維護,才能夠最大限度減少損失。
江西上饒婺源縣清華鎮彩虹橋風景區日前就彩虹橋修繕工程舉行開工儀式,施工期為3個月,預計屆時可全面完工。據指此橋已有800年歷史,又被譽為「中國廊橋史上的絕版」,屬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卻於去年夏天的洪災中遭部分沖毀;當局並曾發布「彩虹令」呼籲民眾幫忙尋找,卻不知最終能找回多少,復原程度又將如何,尤其是原有的歷史訊息,勢難再全面保存。
此外,同在去年洪災中遭沖毀、同屬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安徽黃山屯溪鎮鎮海橋的修繕工程亦已展開,預計年底可以完工;當地文旅局曾聲言不會讓一塊鎮海橋石「去流浪」,儼然透着幾分詩意,倒也符合作為文旅單位的氣質特徵,只是現實並不浪漫,有的鎮海橋石已然「流浪遠方」,再也回不來。根據國家文物局截至去年7月中的粗略統計,當時已有11個省份500多處不可移動文物因洪災遭受不同程度損毀,當中更有70多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80多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涵蓋古橋樑、古城牆和文物建築房屋方方面面,範圍廣、數量多、損失大,是近年汛期中最為嚴重的一次。
天災固然難以避免,古老文物建築本身防災抗災能力脆弱亦是客觀事實,譬如鎮海橋歷史上亦多次因洪災而重修重建,但正如有國家文物局專家坦言,目前內地對文物建築的防災抗災功能作用關注不夠,技術研究不足,未能形成有系統的保護模式,或是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另外就是一些地方政府對於文物古建的保護意識與熱情欠奉,按照內地相關行政管理體制的基本原則是政府主導、屬地管理,但在他們眼中,文物古建並不值得投入大量資金精力去維護,不如用在打造政績工程上更實際,甚至有些歷史古蹟還需為經濟發展讓道,難逃被破壞命運。
事實上,內地《文物保護法》亦很詳盡地列出了地方政府對文物保護的責任劃分,及訂明須將之納入地方經濟發展規劃,所需經費列入地方財政預算,關鍵是執行難。故有人建議把文物工作納入地方政府政績考核評價體系,並建立終身追責制,以督促地方政府全面履行文物保護的主體責任,不失為一個可行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