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美國在全球策動顏色革命屢試屢驗,無往而不利,顛覆了許多國家政權,扶持了不少傀儡政府。唯獨香港的顏色革命以失敗告終,洋人精心培養的走狗漢奸更是幾乎一鋪清袋,有的面臨法律制裁,有的狼狽逃竄,有的自動消失,剩下的已不成氣候,只能發出幾聲哀鳴而已。同樣的顏色革命,為何結局迥異?答案很簡單,香港並非獨立政治實體,管治權在中央手上,只要中央不放手,任何人都翻不了天。
中國古人說「天欲其亡,必令其狂」,與西方「上帝欲其滅亡,必先令其瘋狂」的說法不謀而合。香港回歸後,反對派利用部分港人的恐共心態,不斷挑起爭議,製造亂局,而中央又囿於一國兩制,畏首畏尾,不該管的固然不管,連該管的也不敢管,導致問題不斷累積,亂象層出不窮。從反對23條立法到阻撓國民教育,從佔中之亂到反修例黑暴,反對派與外部勢力裏應外合,一步步將香港推向懸崖。
幸好在最後關頭,中央祭出《港區國安法》,一舉扭轉被動局面,打掉反對派囂張氣燄。尤其是「叛國禍港四人幫」之首黎智英被收押,並加控「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之罪,更是令反對派如喪考妣。近日公民黨爆發退黨潮,正是樹倒猢猻散的迹象,相對於去年的囂張氣燄,簡直不可同日而語。反對派也許可以繼續掙扎,繼續哀鳴,繼續向洋人乞援,但已改變不了任何事實。相反,洋人的「聲援」,只能進一步坐實他們的罪名,加重他們的罪孽。
當然,香港問題錯綜複雜,根深柢固,不可能於短時間內徹底解決。《港區國安法》無疑是一把尚方寶劍,但能否發揮最大威力才是關鍵所在。特區政府不堪重任,司法機構更是靠不住,要真正落實國安法,始終要看中央的態度和決心。既然洋奴漢奸最怕「送中」,中央何不成全他們,令其求仁得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