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腦袋決定,拍心口保證,拍大腿後悔,可說是港府施政特色,連抗疫要緊關頭也是陋習不改。周一才公布的禁酒令建議還未落實已被推翻,特首林鄭月娥以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取而代之是各種限制人群聚集的措施。事實證明,高官目光如豆,思慮不周,不激起社會反彈不罷休,結果推出一項跪低一項,落得灰頭土臉、朝令夕改的下場,令防疫工作加倍寸步難行。
昨日本港新增的確診新冠肺炎個案達破紀錄的六十五宗,累計突破五百人染疫,進一步應驗了傳染病專家所說的疫情瀕臨失控、公院瀕臨崩潰的警告。林鄭月娥與行會開會後,不得不跪低收回數日前的禁酒令建議,改為通過兩條《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實施更嚴厲措施。港府亦會啟動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為受影響行業提供支援,冀僱主不要解僱員工。
兩條新例一是禁止多於四人的公眾地方聚集,二是管制餐飲業及部分場所的營運。前者包括十二項豁免,例如家居、工作間、法庭、議會、紅白二事均不受此限,明日凌晨零時生效;後者則規定所有持牌食肆必須符合六項要求,包括座位數量不能多於正常時候的一半,枱與枱之間要有最少一點五米距離,每枱不多於四人等,並要求關閉六類場所,包括浴室、戲院、健身中心、遊戲機中心等,條例於今晚六時生效。兩條條例均為期十四日,違者定額罰款二千元,或最高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半年。
禁酒令出師未捷身先死,益發凸顯廢官剛愎自用,所有決策皆未經深思熟慮,倉卒而行,完全不理實際情況。難為林鄭還死撐禁酒令只是建議,經社會廣泛討論集思廣益才決定收回,認為這是「好事」云云,簡直不知醜字怎麼寫。一個政府的決策經常朝令夕改,自打嘴巴,不但不是好事,反而是無能的表現,而且毫無管治誠信可言。港府抗疫阻力重重,連設立指定診所也未能成事,除了黑暴阻撓,廢官沒有全盤計劃,甩漏多多,難道不是原因嗎?
正如有人質疑,限制人群聚集的措施「遲夾亂」,十分擾民,比如一家人若多於四名成員便不准同枱吃飯,是否合理?外傭習慣放假在街頭聚會,若強制留在家中會否引發僱傭爭拗?一個有為政府,應該急民所急,想民所想,並要有先見之明,偏偏港府反其道而行,做事拖拉慢十拍,更要多名醫學專家一再開口警告才踢一踢動一動,往往做得漏洞百出;還未說新例執法難度極大,一來未必有足夠執法人手,二來港府出名有法不依,連違反隔離令也鮮少有人被檢控,有法等於無法,根本沒有阻嚇力。
回顧一月下旬本港出現第一宗確診個案至今,港府防疫永遠後知後覺,永遠錯漏百出,永遠都要輿論狂轟才賊過興兵,令人慘不忍睹。別說斬件式封關激起極大民怨,單是關閉娛樂場所,澳門上月初已經執行,當時本報提醒港府應該倣效,但港府不聽,林鄭還大言不慚聲稱戲院等娛樂場所自有辦法做好防疫措施,確保顧客安全,結果言猶在耳,至今已有多人在戲院染疫,「人間妖域」中環蘭桂坊的酒吧更成為播毒之源,累計多達四十五人確診。要是港府當時果斷採納意見,關閉酒吧、戲院等娛樂場所,今日又豈會陷於淪陷邊緣?
事實上,港府胡亂決策已非首次,去年十月引用《緊急法》頒布《禁蒙面法》便是典型例子。當時本報力陳《禁蒙面法》作用不大,律政司應將暴徒一律控以暴動罪才能收阻嚇效果。事關暴徒及示威者根本懶理法例,依然大規模蒙面上街,警方無法逐一拘捕,令條例形同虛設,更因為刺激民情惹起反效果,令黑暴更瘋狂破壞。可惜言者諄諄,聽者藐藐,港府堅持引用不切實際的法例,結果個多月後即遭高院裁定違憲,不僅被廢武功,簡直自取其辱。試想想,要是《禁蒙面法》現時仍然生效,高官一個二個戴上口罩示人是否也要被捕?
當斷不斷,必受其亂。最新民調顯示,多達六成市民不滿港府抗疫手法,近八成人預計自己有機會染疫,反映市民對港府防疫毫無信心,港府抗疫表現失敗。
目前全球疫情已進入極之嚴峻階段,連英國首相約翰遜及衞生大臣夏國賢都確診,加上本港近兩星期的確診個案九成為外來輸入,逾八成市民支持全面封關,港府是否有必要落實最嚴厲防疫措施,不容再猶豫不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