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金禍港知多少 司法保護何時了

隻手遮天曾幾時,萬人有口終能說。壹傳媒黎智英及兩名前立法會議員上月底被警方檢控,黎智英更一人包辦涉嫌非法集結及刑事恐嚇東方報業集團記者兩宗控罪。顯而易見,東方近三年來鍥而不捨十七度去信律政司追問檢控進度終於起了效果,律政司拖無可拖,不得不依法辦事。然而,黎智英所涉惡行豈止這兩宗罪,政治黑金案和佔中案的影響便惡劣千倍萬倍。

今日,東方報業集團第一度去信律政司追問放生政治黑金案的原因,當中是否涉及不可告人的政治黑幕。正義傳媒深信香港是法治之區,沒有人可以隻手遮天,不管保護傘多麼強硬,涉案者多麼財雄勢大,犯法的人必須受罰,真相必須大白於天下!

操縱泛民 反中亂港

臭名昭著的政治黑金案曝光於二○一四年七月,亦即是佔中前夕,當時東方獲得一批密件,獨家揭發黎智英在一二至一四年間多次向反對派政客及政團秘捐逾四千萬元黑金,涉及的政客包括時任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李卓人、梁家傑、毛孟靜、涂謹申等,以及與黎智英關係密切的陳日君、陳方安生和李柱銘。事件猶如投下一顆震撼彈,既將黎智英以黑金操縱泛民的醜陋真面目戳破,又將滿口仁義道德的泛民出賣靈魂的醜事公開,全城為之嘩然。

最耐人尋味的是,黎智英秘捐黑金全部透過一位曾從事情報工作的美國人之手,反映外部勢力攙和其中,而接受捐款的政客和政黨則秘而不宣,直到紙包不住火才死撐捐款捐給政黨而非個人。惟事實勝於雄辯,單是李卓人收取兩筆合共一百五十萬元的款項,兩張支票的抬頭人都寫明為李卓人並存入其個人戶口,醜聞曝光才匆匆將款項轉入工黨戶口,其中五十萬元更被「袋住先」長達近九個月。另一收錢政客梁國雄亦是大同小異,聲稱代社民連收取五十萬元捐款卻轉帳至個人戶口,兩人均沒有向立法會作出申報。

天下沒有免費午餐,黎智英不會無緣無故向反對派捐款,反對派亦不會白白收錢,這些政客不僅在立法會上替壹傳媒講好說話,為黎智英保駕護航,有「民主阿婆」之稱的陳方安生更遠赴英美為壹傳媒乞廣告,證明有錢使得鬼推磨。及後佔中爆發,黎智英不僅在金鐘設有私家皇座,更多次在收錢政客簇擁下現身,儼然以「總指揮」自居。佔中對香港遺害之深不言而喻,既埋下兩年後旺角暴亂的禍根,更催生去年反修例黑暴,重創本港法治和經濟。黎智英出錢出力,儼然就是反中亂港的最大黑手。

但反高潮的是,一宗有證有據的政治黑金案,連當事人都不敢否認,偏偏出現了最荒謬的結果。廉署在一六年落案起訴梁國雄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惟案件於翌年被法官裁定罪名不成立。明明收過錢,明明將錢存放在個人戶口,明明沒有向立法會申報,明明表證成立,結果卻是毫髮無損,甚至收錢比梁國雄更多的李卓人,連走過場的法律程序也免了。既然收錢的無事,給錢的當然也能甩身。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於前年二月,即上任不足一個月,也是其大宅僭建醜聞鬧得最不可開交之際,以「證據不足」為由放生黎智英。至此,黎智英輕輕鬆鬆軟着陸,司法保護傘為誰而開已是寫在牆上。

律政司庇奸護惡為香港立下極壞先例,猶如為黑金操縱政客打開方便之門。必須指出,民主社會對政治獻金有嚴格規定,日本前首相菅直人、法國前總統薩爾科齊等,俱因為捲入政治獻金案而被迫下台或面臨司法審判;在內地,收受外國政治資金更是危害國家安全的頭等大罪。全世界只有號稱「法治之區」的香港才會對政治黑金中門大開,簡直就是對法治的最大諷刺。

六大疑問 必須解答

朝中有人好辦事,黎智英正是自恃朝中有人又有外部勢力撐腰,反中亂港才會變本加厲。可以看見,黑暴至今未息,立法會選舉又就快舉行,一場更血腥的奪權風暴已經悄然降臨,不依法除去反中亂港黑手,香港勢必永遠沉淪。東方本着愛國愛港的立場和嫉惡如仇的精神,代表香港市民對律政司無理放生黎智英提出六大疑問。第一問,律政司司長是否與黎智英稔熟有私交?第二問,黑金案是否已成定案永不檢控?第三問,律政司屢屢放生黎智英是否怯於外部勢力?第四問,不告黎智英是上任還是現任司長的決定?第五問,警方已檢走黎智英等人的手機搜證,若有其他犯罪證據,律政司如何跟進?第六問,律政司有黑金大案唔去告,僅把兩宗較輕案件落鑊,是否屬選擇性檢控?此舉是否姑息養奸放生黎智英?

上述都是市民極想得到答案的問題,涉及的是法律是否公平。政治黑金案始於前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任內,終於鄭若驊上任之後,袁國強拖着案件不辦,對收錢政客選擇性檢控,本已令人質疑不近情者多藏奸,詎料鄭若驊更明目張膽,上任後第一大動作就是高調放生黎智英。人們有理由相信,這是「政治大和解」幌子下向黎智英遞上的投名狀,目的是換取壹傳媒及其豢養的政客放過大宅僭建醜聞。正如有立法會議員質疑,律政司「告一單唔告一單」,單是佔中案,黎智英同樣涉及非法集結,為何律政司不告?黑金案和佔中案皆遷延多時,律政司說前者「證據不足」,後者則說「證據太多」,不是愚弄大眾是甚麼?

不管怎麼說,政治黑金和佔中不僅禍亂香江,而且涉及外部勢力,性質比非法集結和刑事恐嚇更嚴重,基於公眾利益和國家安全,必須重新審視有關案件。警務處處長說得好,不論涉案者背景如何,勢力多大,有甚麼人撐腰,只要犯了法、有證據便要接受法律制裁。請律政司不要再迴避,直接面對第四權的質詢,釋除公眾疑慮。東方百折不撓,即使要發出一百封信才能得到答案,為了正義也必堅持到底!

同樣地,若兩制靠不住,指望港府撥亂反正便是緣木求魚,一國是否也對亂象置之不理?隨着反對派奪權步伐逼近,一國必須提升權威以保兩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