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派在區議會選舉中大敗後,本欄在十一月二十六日評論此事時說:「特區政府可能會挾民意游說警隊,對他們的執法方式作更深入的調查。但我認為整個過程必須為警隊留下顏面,調查組織不一定要以『獨立調查委員會』為名,最好找別的形式,讓各方都能有下台階。」
上文發表的同一天,特首林鄭月娥宣布,會考慮效法二○一一年英國處理騷亂的方式,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研究各方應負的責任,以及提供改善方法。設立這個委員會就是想「找別的形式,讓各方都能有下台階」,筆者的建議與管治班子所見略同,都是要在適當的時候做適當的事。
警隊在平息反修例之亂中緊守崗位,竭盡所能,但在賣命之餘可能也用了過分武力,因而惹起民憤,部分的警暴問題,政府很想調查。但礙於警隊的反對聲音強烈,管治班子一時下不了手,所以就要尋找適當時機。
泛民主派在區選中大勝,就是第一個契機,故筆者料定特區政府會借機成立一個委員會調查反修例風波,其中主要目的,當然是針對警察執法的問題。但這個組織現階段尚未言明具體性質,拋出風聲,只是讓警隊作心理準備。
第二個契機估計是在監警會完成調查報告之後,如果報告的結果讓市民不滿,到時候政府就順理成章,加大獨立檢討委員會的權限,讓它沒有調查委員會之名,卻有調查委員會之實。如此一來,反對派「五大訴求」中最重要的一項,便算變相得到滿足了。
事實上,以獨立檢討委員會去履行獨立調查委員會的工作,是最能夠保住各方顏面的方法。如果調查結果揭露出大量警暴問題,估計特首林鄭會對較輕的個案予以特赦,同時也會特赦暴動中部分的少年犯。政治永遠就是一種考驗平衡術的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