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評論今次反修例事件時,堅持他是「是其是,非其非」,認為真理會愈辯愈明,他不會考慮感情因素。這或許便是香港現時許多有學識之人的態度。
表面看來,絕對沒錯,但一到具體,便出現問題。「是其是,非其非」的是非是怎樣定呢?
他們慣於求證,以為有證據便可以定出是非。可是,證據是真的嗎?抑或是有人做了手腳?或者沒有證據,是人家收藏得好,或者把證據毀滅?世上的是非,哪有這麼多證據可以證明,家人說謊,我們都難以有證據證明,更何況是複雜而包含各種利益的世事。求證是對的態度,但執着於有否證據卻是過於天真。更且對求證帶着雙重標準,相信的不用求證,不信的則百般刁難別人提出的證據。
今次反修例事件,更產生出另一種奇怪的因果邏輯來:因為政府開始做錯,所以所有的後果源始於政府,所有的責任便要政府承擔。但是,政府的失誤,可能便是諮詢不足,嚴格而言,也難以定為失誤,只屬誤判。修訂《逃犯條例》本身沒錯,反對者堅持反對,不過是政府不聽從,這算是甚麼錯誤呢?哪有公眾有訴求,政府便必定要聽從?而這些只是政府不聽一些人和組織的政治訴求,怎樣可以因此便要採取暴民的行動,衝擊政府、破壞立法會大樓、堵塞道路、搗亂機場與鐵路,乃至攻擊警察、投擲燃燒彈、市區縱火、打傷不同政見的市民?這一系列行為卻是非法的暴行,輕重之比與政府不聽從政治訴求差別巨大。這是怎樣的邏輯來把暴行掩飾及辯護呢?
而即使女孩被警方布袋彈傷眼和衝突死人是真的,示威者有何道德原則可以暴易暴?更何況,這些絕大多數是政治文宣製造出來的假藉口,也全無證據。證據不清,邏輯混亂,真理怎會愈辯愈明?反倒是政治偏執會更趨極端,自以為真理在手,便言行上怎樣胡鬧都有恃無恐。
上述的思維邏輯更有一特點,就是千人一口,變成標準的思維、機械的說法。是他們被人說服,抑或是人家文宣成功,他們的智慧被政治偏見掩蓋?千人一口,同樣的糊塗思維,這便是洗腦成功,而自以為真理來堅持,並作為暴行的辯解,並且大義滅親,「沒有人情可講」,「是其是,非其非」,錯誤作為真理,排斥一切人性關係,便近乎邪教了。表面上是以理性勝感性,實際上是以感性蓋理性。觀乎今次事件中某些「教派」十分活躍,邪教因素便難以排除了。
父子、家人以及朋友反目,只是因為一些假道理。這是現代人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