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立法會補選,有多名港獨政客被DQ並提出選舉呈請,繼香港眾志的周庭獲判勝訴後,昨日又再有被DQ的參選人劉頴匡獲判勝訴,至於在補選勝出的區諾軒、范國威卻因此被視為當選無效。這樣的判決結果,無異於為港獨分子大開方便之門,亦對當選人不公平。
法官的解釋是,二人被取消參選資格後不獲選舉主任批准解釋機會,認為不合理,有違程序公義,故裁定程序出錯,當選人亦被視為當選無效。但事實是選舉主任早已解釋DQ原因,候選人是否擁護《憲法》和《基本法》,並非單靠一紙聲明,而是考慮該人過去的言行而定,並輔以相關剪報為證。現在法官質疑沒給二人解釋機會就推翻一切,是否意味日後的參選人只要作一堆解釋藉口就能蒙混過關?很快就是區議會選舉,大批港獨分子蠢蠢欲動,今次的判決結果將產生怎麼樣的效果,拭目以待。
撇開這些不談,就說區諾軒和范國威的議席被裁定無效也很奇怪。沒錯,區是周庭的Plan B,但區既是根據合法程序且獲選舉主任確認資格的參選人,並按一人一票選出,按理沒有可質疑之處,為何周庭勝訴就等於區當選無效?范國威就更無辜,他並非任何人的Plan B,亦是符合程序一人一票選出,為何會是不穩妥當選?儘管筆者不認同他們的政治主張,但既然是合法當選,也就沒理由被取消資格,判詞對此語焉不詳,不但未能彰顯公義,反而令人愈看愈糊塗。
事實上,香港許多亂象皆源於司法不公,律政司非但不能維護正義,反而庇奸護惡,舉凡有「黃色」政治立場者或反中亂港者,涉案不是獲放生,就是不了了之。君不見,長毛政治黑金案無罪獲釋,金主漢奸黎連起訴都免了,而最近大量襲警被告都突然被放寬保釋條件。司法獨大、「警察拉人、司法放人」一日不變,香港要撥亂反正談何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