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八日,本欄在《六法糾錯 收復失地》一文中說,面對今日之風波險局,朝廷首先要糾正特首林鄭月娥跪低投降的路線;二是堅決果斷依法辦事,懲處暴亂分子;三是揪出暴亂的組織策劃者、幕後黑手;四是堅決打擊反中亂港集團及其喉舌的煽動暴亂之所為;五是對反對派喉舌、「金主」「搞手」老帳新帳一起算,對他們涉嫌違法之種種行為一併檢控處理;六是改組管治班子,像鄭若驊這樣的律政司司長必須堅決拿掉。
現在,二十天過去,局勢更加敗壞,香港更亂,暴力事件層出不窮,打手橫行,市民百姓驚恐不安,反對派及其暴徒更加囂張,肆無忌憚,連續發動進攻,反中亂港喉舌更加起勁兒的煽動「違法達義」,把一批批被「洗腦」之人送上「戰場」,製造混亂和為暴亂「背書站台」,讓暴徒們很受鼓舞,很有底氣的大打出手、大肆破壞。
上周日,暴徒們衝擊中聯辦,「國徽被污」、「國家受辱」,挑戰國家主權和中央權威,以及「白衣人」、「黑衣人」的武鬥傷及無辜,警察放任暴力不作為,顯示香港法治已在最基本的維護社會治安、人民生命方面都要崩潰,朝廷才似乎覺得問題嚴重,才「勞煩」國防部發言人說密切關注香港形勢,對觸碰「一國兩制」原則和底線及中央權威不能容忍,暗示必要時可根據「駐軍法」出動解放軍,「協助香港特區政府維持社會治安」。
事實證明,一個多月中央未能及時糾正林鄭月娥跪低投降的錯誤路線,未能及時出手反擊,已令局面日糟,損害愈大。今日若還不糾偏糾錯,再過二十天,香港更不知會伊於胡底!莫非真的要出動解放軍?那就太晚太遲矣!何況根據香港《基本法》,駐港解放軍要出動「協助維持治安」,必須首先得到香港特區政府的「請求」,換言之,不請求就不能「出動」,就是「於法無據」。
大家知道,以特首林鄭一貫的跪低投降,姑息縱容反對派搗亂破壞的態度和政治上的極其可疑,她會「請求」解放軍出手「平亂」嗎?君不見,她是連警察平亂都要綁手綁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