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地鴻爪:遺失登記冊靠害選民

反對派爭奪管治權的一連串示威暴潮,戰場牽涉多區,深入各層面,交通、媒體甚至網絡戰,不知何日才能平息,周六企圖辦元朗大遊行令人感到濃厚火藥味,結果不獲警方同意。反對派事先張揚未來的選舉會是下一個戰場,今年十一月便是區議會選舉,他們最擅長的就是「起底」,警員資料及多個官員的手機號碼都被洩露,一旦選民資料被別有居心的人取得,那就不堪設想了。這不是杞人憂天,特區政府上上下下犯錯像傳染病,連選民登記冊都可以遺失。

選舉事務處被揭發遺失了一六年立法會選舉新界西葵青區一個票站的選民登記冊,冊內載有約八千名選民個人資料及投票紀錄,兩年多來沒有通報,隱瞞公眾。選舉管理委員會日前發表調查報告,指事隔太久,共四十名職員竟「集體失憶」,無法斷定何時及如何遺失。令人氣憤的是選舉事務處時任總選舉主任黃思文早在去年一月已知情,但黃於今年四月稱下屬一直未有匯報。報告認為黃作為部門首長應審慎,確保向公眾發放正確訊息。選舉處處理文件的程序欠妥善,涉事人員亦欠敏感。

選管會一貫的官腔口脗,措詞不能反映事件的嚴重性。不知從何時開始,特區官員或公職人員每逢嚴重過失都死不認錯,只是取巧地說有改善空間等等空泛之詞,根本毫無悔改的誠意。錯就是錯,絕不能含糊其詞蒙混過去。知情不報,再誤導公眾,不是單純「審慎」與否,而是誠信問題。

涉事的總選舉主任已被調離選舉處,政制局局長聶德權向市民道歉,稱接納選管會建議包括改善物資的包裝、處理、加強內部溝通等,在十一月區議會選舉前實施。亡羊補牢是必須的,一句道歉卻不能補償八千個受影響選民的損失。個人資料隨時被用作犯罪用途,投票紀錄外洩又掀起白色恐怖,試問你若是受害者,下次投票時能抹去陰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