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灣區規劃綱要提到「為港澳居民在廣東養老創造便利條件」。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指,未來要探討如何令已定居廣東的香港永久居民,毋須「回港」才能接受安老服務,而可選擇「在粵」接受符合香港安老服務標準的服務。他又認為若港府能為在廣東養老創造便利條件,部分港人或會選擇回廣東養老。
羅致光昨在網誌稱,政府目前透過綜援長者廣東及福建省養老計劃,以及廣東計劃/福建計劃,分別向合資格長者發放綜援及生果金。上述養老計劃容許在港領取綜援不少於一年的長者,如選擇到廣東或福建養老,可繼續領取每月的綜援標準金額及每年一次的長期個案補助金。
至於廣東/福建計劃讓合資格長者毋須每年返港,續領取生果金。羅指,預計最快明年初將長者生活津貼擴展至廣東及福建計劃,初步估算將惠及約二萬五千人。羅表示,不論是推行「可攜」的生果金或明年推行「可攜」的長生津時,首年都可以容讓「在粵」符合相關資格及具香港永久居民身份的長者申請。
截至去年底,有二百零九名長者參加廣東院舍住宿照顧服務試驗計劃,該計劃讓正輪候香港資助護理安老宿位的長者,自願選擇入住兩間由香港非政府機構營辦的院舍,參與長者的住宿費全數政府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