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朝政府推出的「港人港地」以淪為炒家樂園告終,這是因為捉錯用神,以為限制內地炒家入場,樓價就會回落,事實是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大把內地買家有香港身份證,亦有大把空子可鑽,而且土地短缺的根子沒有解決,怎會不是適得其反、無疾而終?
但港人港地如果換了在內地推行,在指定地區實行香港法律,實施港式管理,提供醫療、教育、安老、交通、就業等配套,結果會否截然不同?正如有人指出,隨着高鐵開通,港珠澳大橋又即將通車,港府何不向中央提出請求,租用大灣區部分土地建成港人社區,讓買不起樓的香港人在內地安居樂業?內地有的是地,香港則最缺土地,只要配套齊全,在大灣區複製另一個香港,誰曰不能?不少港人對內地最大的戒心是法制問題,擔心內地法律不如香港健全,稅率又高,故對內地卻步。但只要有關地區由港府管理,實施「一國兩制」,所有問題將迎刃而解。
可以看見,林鄭月娥提出的「明日大嶼」願景計劃劣評如潮,所謂十四年後有第一批市民遷入,只是說得好聽,實際上本港基建無一不延誤,無一不超支,隨時等四分之一個世紀都未能成事。與其耗費巨資搞一個不知何時成真的「明日」工程,何不今日就向內地租地建設港人社區?林鄭是港英政府出身,有人質疑她身在漢營心在曹,想盡辦法消耗本港儲備,靠害來屆政府,觀乎她死都要填海,的確不能不令人有所聯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