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義執言:演藝人冇言論自由?

填海拓地與本港發展緊密相連,但近十年填海工程停滯不前。現在香港急需土地建屋,行政長官於二○一八年《施政報告》提出「明日大嶼」計劃,以填海方式建造合計一千七百公頃的人工島,打破「海不能填」的框架,預計可提供二十六至四十萬個住宅單位及三十四萬個就業職位。

團結香港基金早前亦公布了「強化版東大嶼都會計劃」,建議興建二千二百公頃的大規模人工島。著名演藝人擔任該計劃宣傳片的旁白,支持填海興建東大嶼人工島,引來網民口誅筆伐。該名演藝人只因部分人士不滿支持填海,便受到不少惡意謾罵,反映香港社會意見兩極化,表面上支持言論自由,實則只看重政治立場,缺乏包容能力。

其實演藝人也是香港市民,絕對有權就支持或反對填海發表意見,但現在人人都要被捲入政治對立中,香港的言論自由和包容到哪裏去了?

有行政會議成員不忿該演藝人被剝奪言論自由,認為該計劃宣傳片只是一種意見表達,質疑高呼香港要有言論自由的人,看見有人遇到「鋪天蓋地的人身攻擊」,「為甚麼不走出來評評理,說些公道話?」可見,反對派是只認為自己有言論自由,卻打壓別人的言論自由。

優質民主社會的言論自由應是和而不同,互相尊重。而只要不涉及鼓吹分裂、煽惑仇恨、種族歧視、散播淫穢,均受《基本法》第廿七條的言論自由等相關保障。演藝人不應該因為發表支持填海的言論而被瘋狂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