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大鑼大鼓就拓土優次展開公眾諮詢,為期五個月,期間還將舉行多場地區辯論會,此舉看似廣開言路,尊重民意,實際上只是推卸責任,將拓土的難題拋給市民。說穿了,這種諮詢不過是一場騷,終究是浪費時間。
林鄭政府上台後,同樣將房屋問題視為重中之重,更委任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就拓土來源提供建議。專責小組經過數個月討論,提出十八項拓土建議,再公眾諮詢五個月,然後是研究,若無法達成社會共識,說不定又要推倒重來再諮詢,一來二去,政府五年任期很快到頭,官員們過了海就是神仙,下一屆政府接着再諮詢、再研究,如此循環反覆的戲碼過去二十年來屢見不鮮。當年國家領導人批評港府「議而不決,決而不行」,至今仍未改變。
房屋問題不斷惡化,就是政府蹉跎歲月造成的。本來,拓土建屋是政府應有的責任,而且政府掌握香港所有土地的資料,更擁有拓土的法律及手段,而一般市民了解的資料畢竟有限,不太可能提出專業性的意見,所謂公眾諮詢,講得難聽些就是問道於盲。再說,香港是多元社會,各人站在不同角度及立場看問題,有產人士與無殼蝸牛、地產商同環保分子、年輕一輩同年長一代,他們對拓土優次的看法不盡相同,要想得出社會共識,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正所謂,築室道謀,三年無成,港府對此並非不了解,之所以仍要搞一場公眾諮詢「大龍鳳」,無非就是將拓土無能的責任推給「社會無共識」。
眾所周知,香港不是沒有土地,而是有地動不得。光是政府免費或象徵性出租給權貴的私人會所用地,已高達四百公頃,如果都收回來發展,可以解決上百萬人的居住問題。還有那些棕地,目前多被用於集裝箱場地或者停車場,使用效率極低,如果將棕地都收回來發展,也可以建造大量的房屋。至於那些保育價值較低的郊野公園邊陲部分,其實不是不能發展,郊野公園並非天生的,而是人為劃出來的,因時制宜,寸土必爭,誰曰不可!可惜政府前怕狼,後怕虎,既不敢觸動既得利益者的奶酪,又不敢在環保及發展的平衡問題上據理力爭,結果處處成為「禁區」,有地等於無地,最終受害的是市民。
再說填海,別說荷蘭及新加坡不斷向海要地,只消看看沙頭角一帶,深圳一邊的鹽田港都是填出來的,香港這邊則是一片荒蕪,甚麼都沒有發展,香港變成了深圳的後花園。站在高處一望,深圳是城市,香港是鄉村,對比鮮明,令人觸目驚心。不是說鄉村不好,只是當人都沒有地方住的時候,再美的田園風光也沒有意義。
港府高官享受着世界一流的薪酬,尋常一個問責官員的待遇好過大國領導人,但他們光拿高薪不幹活,沒膊頭又沒腰骨,只知一味將責任推給公眾,將麻煩卸給下任,如果凡事要市民「選擇」,納稅人養着這群高官幹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