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義執言:應提高性騷擾及偷拍罰則

性騷擾可在不同行業發生,有關注婦女性暴力組織的調查顯示,近年接獲職場的性侵犯個案按年遞增。有女士曾向筆者反映,曾在公司派對被男同事酒後「博懵」,除被對方擁抱,甚至被摸臀部及強吻,但因擔心報警會被僱主視為麻煩,惟有啞忍一段時間,寧願選擇轉工離職。亦有女侍應投訴目擊顧客用手機偷拍其身體部位,同老闆講,老闆只叫她自己避開,感覺很無助。

有從事飲食業受害者稱,上司曾突然坐在她的工作位置,以色迷迷的目光看着她,並做着關於性的不文姿勢。由於害怕失去工作,她保持沉默,甚至要服用藥物以解決焦慮問題。有服務業工作者亦投訴被上司持續性騷擾和非禮。

職場性侵犯不能姑息,但有勇氣挺身而出的人為數不多。施行性騷擾者大多是上司或資深同事,與受害者的權力不對等,女性不清楚偷拍及性騷擾法例,受害者亦擔心向僱主投訴後會增加壓力或失去工作。筆者建議僱主應為偷拍及性騷擾訂明處理機制,讓受害員工在求助時不必擔心被視為製造麻煩或笑柄。同時,為保護員工,應嚴明犯案者會受紀律處分甚至法律制裁。

而平機會應簡化申請法律協助程序,有相關案例時,會對僱主有阻嚇作用,正視職場性騷擾事件。筆者亦促請政府立法監管隱蔽式攝錄器及檢討現時對有關性騷擾及偷拍的罰則是否過輕。本港可參考美國將偷拍列為罪行,相信加重刑罰有助阻嚇犯案者。

女士們亦要提高警覺,若懷疑遭偷拍及性騷擾應立即報警,不要沉默啞忍。